《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11441700MB2C90928U/2022-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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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11441700MB2C90928U/2022-01062

一、基本情况

(略)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 (略) 级教师发展中心( (略) 教师培训基地)项目,拟选址于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 (略) 原址用地。该地块控规于2 (略) 政府批准,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为推动项目实施,现拟对《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编制了本控规调整方案,规划范围面积为9624.4平方米(具体详见附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

三、附注

(一)公示时间:自**日起,为期30日

(二)公示内容:《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三)信息反馈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或在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四)咨询电话:0662-*,联系人:陈先生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

1.05调整对比图.jpg

2.公示图.jpg

一、基本情况

(略)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 (略) 级教师发展中心( (略) 教师培训基地)项目,拟选址于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 (略) 原址用地。该地块控规于2 (略) 政府批准,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为推动项目实施,现拟对《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编制了本控规调整方案,规划范围面积为9624.4平方米(具体详见附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

三、附注

(一)公示时间:自**日起,为期30日

(二)公示内容:《东风三路北侧、锦湖阁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三)信息反馈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或在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四)咨询电话:0662-*,联系人:陈先生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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