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黔忠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沥青和水稳搅拌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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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黔忠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沥青和水稳搅拌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黔忠 (略) 沥青和水稳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贵州黔忠 (略) 沥青和水稳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坝区杨昌布依族苗族乡穿石村五*寨(日达矿业砂石场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

贵州黔忠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平坝区羊昌工业园南部综合产业发展组团,本项目占地8000m2,建设钢结构大棚200m2。建成后形成水稳拌合料生产线1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1条,预计年产沥青混合料3万吨,年产水稳拌合料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近进入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沥青烟预先采用“静电捕集+活性炭”处理后再与烘干筛分系统、搅拌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沥青罐加热用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拌和楼、沥青线物料输送储存工段和水稳线输送储存工段粉尘经洒水降尘和筒仓顶部设置的脉冲除尘器除尘后,呈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水稳线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日达矿业砂石场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周边旱地及林地浇灌,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沥青线废骨料、沥青线收尘、储料仓废矿石料、沉淀池沉渣和水稳线布袋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中循环利用,严禁随意丢弃;废包装材料委托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隔油池的油泥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黔忠 (略) 沥青和水稳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贵州黔忠 (略) 沥青和水稳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坝区杨昌布依族苗族乡穿石村五*寨(日达矿业砂石场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

贵州黔忠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平坝区羊昌工业园南部综合产业发展组团,本项目占地8000m2,建设钢结构大棚200m2。建成后形成水稳拌合料生产线1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1条,预计年产沥青混合料3万吨,年产水稳拌合料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近进入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沥青烟预先采用“静电捕集+活性炭”处理后再与烘干筛分系统、搅拌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沥青罐加热用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拌和楼、沥青线物料输送储存工段和水稳线输送储存工段粉尘经洒水降尘和筒仓顶部设置的脉冲除尘器除尘后,呈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水稳线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日达矿业砂石场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周边旱地及林地浇灌,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沥青线废骨料、沥青线收尘、储料仓废矿石料、沉淀池沉渣和水稳线布袋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中循环利用,严禁随意丢弃;废包装材料委托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隔油池的油泥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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