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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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120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120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烫金布300万米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古湖村、坑尾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烫金布300万米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古湖村、坑尾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5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烫金布300万米

(7)劳动定员及生产体制:项目员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

(8)占地面积:820m2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深沪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排污管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项目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上胶、烫金、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值约在80-85dB(A)之间。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下提出几点降噪、防护措施: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

②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罩和防振底座,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造成的噪声。

③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废烫金膜,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并定期外售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和废热熔胶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两次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福建泉 (略) 年产PVC拖鞋50万双、EVA拖鞋2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五里工业园中华路20号

3.建设单位:福建泉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福建泉 (略) (以下简称“二瓶兔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拖鞋的生产,二瓶兔公 (略) (略) 五里工业园中华路20号,租赁福建鸿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2400m2,总投资105万元,职工定员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规模为年产PVC拖鞋50万双、EVA拖鞋20万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统 (略) 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厂区排放口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限值和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者;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的A排放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射出成型及贴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以非*烷总烃表征)。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各工序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表2、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标准。

综上,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及废次品、原料空桶、废活性炭、废灯管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及废次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原料空桶和废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120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烫金布300万米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古湖村、坑尾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烫金布300万米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古湖村、坑尾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5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烫金布300万米

(7)劳动定员及生产体制:项目员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

(8)占地面积:820m2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深沪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排污管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项目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上胶、烫金、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值约在80-85dB(A)之间。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下提出几点降噪、防护措施: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

②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罩和防振底座,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造成的噪声。

③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废烫金膜,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并定期外售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和废热熔胶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两次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福建泉 (略) 年产PVC拖鞋50万双、EVA拖鞋2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五里工业园中华路20号

3.建设单位:福建泉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福建泉 (略) (以下简称“二瓶兔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拖鞋的生产,二瓶兔公 (略) (略) 五里工业园中华路20号,租赁福建鸿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2400m2,总投资105万元,职工定员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规模为年产PVC拖鞋50万双、EVA拖鞋20万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统 (略) 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厂区排放口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限值和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者;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的A排放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射出成型及贴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以非*烷总烃表征)。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各工序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表2、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标准。

综上,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及废次品、原料空桶、废活性炭、废灯管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及废次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原料空桶和废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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