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批前公示
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批前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日至**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井冈山大道新77号 *@*63.com联系人:张 烽 电话/传真:0796-*附件:1.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公示说明 2. 红线图 (略) 自然资源局**日
附件 1: 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公示说明 该项目已列入《 (略) 道网规划(2013-2030年)》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44号)》, (略) 发改委《关于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吉市发改交通字〔2021〕18号),属于高品质旅游快速通道之一,该项目建设串联了永丰南部各个乡镇等重要经济节点,推动永丰 (略) 旅游发展; (略) 道主干线交通流快速集散的功能, (略) 路网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建设标准为Ⅲ类地形区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路线全长15.79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服务设施用地。项目涉及原用道路4.9438公里。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用地总面积为52.0256公顷,包含了原有老路用地4.768公顷和新申请用地47.2576公顷。申请用地中农用地42.4325公顷(耕地11.5903公顷,水田11.204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4.5398公顷,未利用地0.2853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路基工程49.9543公顷(原有用地4.768公顷),桥梁工程0.5644公顷,服务设施1.5069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符合节地规范和标准要求,相关成果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未压占各级自然保护区;未 (略) 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丰县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调整方案(2022年)》。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研究报告于**日经专家论证通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选址方案已获得林业部门支持性意见的文件。项目不涉及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地灾评估结论为基本适宜项目建设。经省、市、县三级查询,项目不涉及压覆矿产资源。 附件2:附件2 红线图.pdf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日至**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井冈山大道新77号 *@*63.com联系人:张 烽 电话/传真:0796-*附件:1.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公示说明 2. 红线图 (略) 自然资源局**日
附件 1: 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公示说明 该项目已列入《 (略) 道网规划(2013-2030年)》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44号)》, (略) 发改委《关于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吉市发改交通字〔2021〕18号),属于高品质旅游快速通道之一,该项目建设串联了永丰南部各个乡镇等重要经济节点,推动永丰 (略) 旅游发展; (略) 道主干线交通流快速集散的功能, (略) 路网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建设标准为Ⅲ类地形区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路线全长15.79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服务设施用地。项目涉及原用道路4.9438公里。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用地总面积为52.0256公顷,包含了原有老路用地4.768公顷和新申请用地47.2576公顷。申请用地中农用地42.4325公顷(耕地11.5903公顷,水田11.204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4.5398公顷,未利用地0.2853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路基工程49.9543公顷(原有用地4.768公顷),桥梁工程0.5644公顷,服务设施1.5069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符合节地规范和标准要求,相关成果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未压占各级自然保护区;未 (略) 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丰县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调整方案(2022年)》。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研究报告于**日经专家论证通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选址方案已获得林业部门支持性意见的文件。项目不涉及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地灾评估结论为基本适宜项目建设。经省、市、县三级查询,项目不涉及压覆矿产资源。 附件2:附件2 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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