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泓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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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泓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日-**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略) 泓博报废机 (略) 建设项目

(略) 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中兴街与规划路 (略) (略) 院内

(略) 泓博报废机 (略)

(略) 中环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中兴街与规划路交汇处( (略) (略) 院内)。厂区东侧为 (略) (略) (略) 及吉林 (略) ;西 (略) 科 (略) ;东南侧为粉煤灰堆场以及一座临时建筑。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0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53.71平方米,主要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拆解报废汽车15000辆。本项目冬季供暖由集中供热供给。

(一)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

(二)汽车拆解切割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废油排空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破损废铅蓄电池在独立密闭库房内贮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厂区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五)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制冷剂(具有环境风险性)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汽车拆解废钢铁、废动力蓄电池(锂电池)、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废安全气囊(引爆后)不可利用材料(碎玻璃等)外售综合利用;布袋回收粉尘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七)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日-**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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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略) 泓博报废机 (略) 建设项目

(略) 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中兴街与规划路 (略) (略) 院内

(略) 泓博报废机 (略)

(略) 中环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中兴街与规划路交汇处( (略) (略) 院内)。厂区东侧为 (略) (略) (略) 及吉林 (略) ;西 (略) 科 (略) ;东南侧为粉煤灰堆场以及一座临时建筑。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0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53.71平方米,主要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拆解报废汽车15000辆。本项目冬季供暖由集中供热供给。

(一)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

(二)汽车拆解切割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废油排空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破损废铅蓄电池在独立密闭库房内贮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厂区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五)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制冷剂(具有环境风险性)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汽车拆解废钢铁、废动力蓄电池(锂电池)、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废安全气囊(引爆后)不可利用材料(碎玻璃等)外售综合利用;布袋回收粉尘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七)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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