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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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0436-*(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6-*

  通讯地址: (略) 公园东大路14号(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

(略) 生态新区东海西路999号(白城威尼斯水上乐园服务中心现有锅炉房内)

白城威尼斯水上乐园服务中心

建设1台2吨/小时生物质气化锅炉,用于洗浴用水和温泉水加热。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软化废水和锅炉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下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气化锅炉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经气化炉高温碳化生成可燃气,燃烧产生废气含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颗粒物须经旋风除尘净化后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8米的烟囱排放。加强生物质燃料在贮运过程中的管理,确保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控制噪声设备源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气化炉灰渣、除尘器粉尘要封闭输送和贮存,全部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由供应单位更换回收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0436-*(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6-*

  通讯地址: (略) 公园东大路14号(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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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

(略) 生态新区东海西路999号(白城威尼斯水上乐园服务中心现有锅炉房内)

白城威尼斯水上乐园服务中心

建设1台2吨/小时生物质气化锅炉,用于洗浴用水和温泉水加热。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软化废水和锅炉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下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气化锅炉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经气化炉高温碳化生成可燃气,燃烧产生废气含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颗粒物须经旋风除尘净化后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8米的烟囱排放。加强生物质燃料在贮运过程中的管理,确保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控制噪声设备源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气化炉灰渣、除尘器粉尘要封闭输送和贮存,全部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由供应单位更换回收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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