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卓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焦作市卓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令)的要求,现将《 (略) (略) 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址: (略) 修武县五里源乡五老路与云台大道交叉口
建设内容:项目产品为清选大豆,生产规模为10万t/a;构筑物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生产设备主要为储粮坑、清选机、清粮机等;原辅材料主要为大豆、包装袋等,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一期工程产品为清选大豆,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接收、清选等工序。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修武县五里源乡五老路与云台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陈玉明
电话:*
邮箱:*@*63.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洛龙区郭寨 (略) 道6号
联系人:申建营
电话:*
邮箱:*@*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日至**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略) (略)
**日
(略) (略) 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令)的要求,现将《 (略) (略) 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址: (略) 修武县五里源乡五老路与云台大道交叉口
建设内容:项目产品为清选大豆,生产规模为10万t/a;构筑物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生产设备主要为储粮坑、清选机、清粮机等;原辅材料主要为大豆、包装袋等,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一期工程产品为清选大豆,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接收、清选等工序。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修武县五里源乡五老路与云台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陈玉明
电话:*
邮箱:*@*63.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洛龙区郭寨 (略) 道6号
联系人:申建营
电话:*
邮箱:*@*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日至**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略) (略)
**日
(略) (略) 年产10万吨膨化大豆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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