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亚市吉阳区南新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亚市吉阳区南新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吉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和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编制的《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吉阳区荔枝沟路南新街,地理坐标东经:109度31 分25.090秒,北纬:18 度17分41.140 秒。项目占地面积4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77平方米。 (略) 床位60张,设计日最大门诊量为300人次(实际日均门诊量约175次),主要经营内容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儿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手术室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00%。项目已建成并运行,为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环境问题基
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二、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气: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排放标准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执行,厂界恶臭异味排放标准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执行,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执行,项目无组织VOCs排放标准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GB 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执行。
(二)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对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执行,最终排至荔枝沟水质净化厂处理。
(三)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参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执行,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执行。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疗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其收集、贮存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医院污水处理产生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时间段进行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
(二) (略) 通风口,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 (略) 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室内装修应选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三)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申报登记,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和经过消毒处理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作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得混合存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厂处理,避免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建立污水处理管理台账。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对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间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完成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将验收报告送至我局、 (略) 综合行政执 (略) 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评价文件,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批复用途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涉及核辐射源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核辐射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吉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和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编制的《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吉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吉阳区荔枝沟路南新街,地理坐标东经:109度31 分25.090秒,北纬:18 度17分41.140 秒。项目占地面积4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77平方米。 (略) 床位60张,设计日最大门诊量为300人次(实际日均门诊量约175次),主要经营内容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儿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手术室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00%。项目已建成并运行,为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环境问题基
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二、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气: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排放标准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执行,厂界恶臭异味排放标准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执行,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执行,项目无组织VOCs排放标准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GB 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执行。
(二)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对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执行,最终排至荔枝沟水质净化厂处理。
(三)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参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执行,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执行。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疗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其收集、贮存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医院污水处理产生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时间段进行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
(二) (略) 通风口,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 (略) 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室内装修应选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三)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申报登记,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和经过消毒处理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作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得混合存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厂处理,避免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建立污水处理管理台账。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对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间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完成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将验收报告送至我局、 (略) 综合行政执 (略) 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评价文件,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批复用途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涉及核辐射源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核辐射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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