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兴市苏贵缘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2〕203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兴市苏贵缘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2〕203号)

广西东兴苏贵缘生态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苏贵缘生态 (略) 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2107-*-04-05-*)。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 (略) 江平镇班埃村黄恫树坜,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E108°11′4.941″,N21°37′27.110″。总占地面积28.436亩(18956.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牛舍、隔离棚、储粪棚、冷藏库、兽医室、消毒室、饲料仓库、生活区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1210头,其中母牛300头、公牛10头、自繁牛300头、育肥牛600头,自繁牛一年出栏一次,育肥牛半年出栏一次,项目年出栏肉牛1500头。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9%。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牛粪、牛尿液进入垫料层经牛踩结形成粪床。粪床3个月清理一次,清理后的牛圈采用药剂消毒杀菌后重新铺设垫草垫料,不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桉树林施肥。

2.项目场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牛舍、化粪池、冷藏库、隔离棚、储粪棚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不低于1×10-7cm/s,防止废液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设计牛舍的通风系统,选择通风性能较好的设备和设施;对于养殖房舍的设计,应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排放量,科学的日粮设计采用低蛋白食粮,采用稀饲喂养等;合理安排粪床的清理时间及清运处置过程,安排在气温较低的无风日进行;使用养殖场专用植物性除臭剂;增加绿化,绿化树木选择能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吸附粉尘等恶臭载体,利用绿色植物吸收恶臭物质。

2.项目设置储粪棚,储粪棚使用地面水泥硬化、棚架式半密闭结构,采用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储粪棚堆肥过程确保好氧环境,适当通风,规律性地翻堆,尽量使堆肥疏松、干燥;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3. 项目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柴油发电机仅作为紧急备用,选用优质的柴油。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粪床经高温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外售;病死牛及分娩物委托防城港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卫生防疫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卫生防疫废物集中收集至卫生防疫废物桶内,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

(六)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东兴苏贵缘生态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苏贵缘生态 (略) 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2107-*-04-05-*)。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 (略) 江平镇班埃村黄恫树坜,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E108°11′4.941″,N21°37′27.110″。总占地面积28.436亩(18956.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牛舍、隔离棚、储粪棚、冷藏库、兽医室、消毒室、饲料仓库、生活区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1210头,其中母牛300头、公牛10头、自繁牛300头、育肥牛600头,自繁牛一年出栏一次,育肥牛半年出栏一次,项目年出栏肉牛1500头。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9%。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牛粪、牛尿液进入垫料层经牛踩结形成粪床。粪床3个月清理一次,清理后的牛圈采用药剂消毒杀菌后重新铺设垫草垫料,不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桉树林施肥。

2.项目场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牛舍、化粪池、冷藏库、隔离棚、储粪棚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不低于1×10-7cm/s,防止废液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设计牛舍的通风系统,选择通风性能较好的设备和设施;对于养殖房舍的设计,应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排放量,科学的日粮设计采用低蛋白食粮,采用稀饲喂养等;合理安排粪床的清理时间及清运处置过程,安排在气温较低的无风日进行;使用养殖场专用植物性除臭剂;增加绿化,绿化树木选择能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吸附粉尘等恶臭载体,利用绿色植物吸收恶臭物质。

2.项目设置储粪棚,储粪棚使用地面水泥硬化、棚架式半密闭结构,采用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储粪棚堆肥过程确保好氧环境,适当通风,规律性地翻堆,尽量使堆肥疏松、干燥;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3. 项目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柴油发电机仅作为紧急备用,选用优质的柴油。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粪床经高温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外售;病死牛及分娩物委托防城港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卫生防疫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卫生防疫废物集中收集至卫生防疫废物桶内,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

(六)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