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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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2.12.06—2022.12.07)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

建设单位: (略) 江源区隆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 (略) 江源区隆源 (略)

4)建设规模:静态储煤20万t,年吞吐量100万t。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3772.46万元,其中16500万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272.46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6)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项 (略) 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

周边情况调查:根据调查,该项目区域属于历史遗留煤炭开采区,地面发生沉降,属于沉陷区,江源区政府已于2020-2021年期间对该区域居民进行补偿,补偿款统一发放完毕,居民已统一搬迁完毕,但目前还有少数居民返回居住,属于个人行为,居民根据政府拆迁的要求随时离开,本次评价不纳入环境敏感目标。根据调查,目前现状为农田和废弃厂房。

项目周边环境:厂区北侧隔道路为机加工厂、废弃水泥厂;东北侧隔农田为废弃小学;东侧隔路为基督教堂;南侧为耕地;西侧为棚户区。

项目周边敏感点:北侧350m为爱民八组居民、江源实验小学;东侧100m为基督教堂、独户居民、450m (略) ;西北侧19 (略) (略) 、民强街道居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控制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是控制扬尘、机械尾气,为此在施工过程中,建议应采取如下措施:

1)对施工现场洒水,尽量避免容易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运输建材的车辆要限制速度,必要时加盖防护罩;

2)施工现场修建防护墙,实行封闭式作业;

3)加强对项目施工期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设备原料利用率,不用设备时及时关闭,减少废气排放;

4)认真做好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安排好施工运输线路及时间顺序。

在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其中施工废水为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和基坑废水。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设沉淀池,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

2)基坑废水原则上不外排,回用于施工。无法回用的部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污水管网;

3)生活污水 (略) 污水管网;

4)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

经以上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废水的产生和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根据调查,项目50m内无敏感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污染,但为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企业需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单位应合理布设总体施工顺序,在区域边界设施工围挡等设施;

2)施工单位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作业,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使该项目在施工期造成的噪声污染降到最低;

3)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4)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车辆经过住宅等敏感点时釆取减速、禁鸣等措施;

5)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噪声属无残留污染,施工结束噪声污染也随之结束,周围声环境即可恢复至现状水平。经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表垃圾、生活垃圾。本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项目区域情况,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碎砖、砂石料和区域内居民拆迁的建筑垃圾全部回填,项目在表面清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杂草等固体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2)工程建设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并按规定路线运往指定地点,同时对施工人进行环境教育,提高觉悟,不随意丢弃生活废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质量。

经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全部安善处理,无二次污染情况。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影响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在采取报告中的措施后,可达标排放,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上清液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略) 污水管网。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及废机油。本项目对各固体废物进行相应的措施,既防止了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又做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减少了废物处理所需要的费用,使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有害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报告表)电子环评1.doc


责任编辑:王心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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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2.12.06—2022.12.07)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

建设单位: (略) 江源区隆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 (略) 江源区隆源 (略)

4)建设规模:静态储煤20万t,年吞吐量100万t。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3772.46万元,其中16500万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272.46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6)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项 (略) 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

周边情况调查:根据调查,该项目区域属于历史遗留煤炭开采区,地面发生沉降,属于沉陷区,江源区政府已于2020-2021年期间对该区域居民进行补偿,补偿款统一发放完毕,居民已统一搬迁完毕,但目前还有少数居民返回居住,属于个人行为,居民根据政府拆迁的要求随时离开,本次评价不纳入环境敏感目标。根据调查,目前现状为农田和废弃厂房。

项目周边环境:厂区北侧隔道路为机加工厂、废弃水泥厂;东北侧隔农田为废弃小学;东侧隔路为基督教堂;南侧为耕地;西侧为棚户区。

项目周边敏感点:北侧350m为爱民八组居民、江源实验小学;东侧100m为基督教堂、独户居民、450m (略) ;西北侧19 (略) (略) 、民强街道居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控制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是控制扬尘、机械尾气,为此在施工过程中,建议应采取如下措施:

1)对施工现场洒水,尽量避免容易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运输建材的车辆要限制速度,必要时加盖防护罩;

2)施工现场修建防护墙,实行封闭式作业;

3)加强对项目施工期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设备原料利用率,不用设备时及时关闭,减少废气排放;

4)认真做好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安排好施工运输线路及时间顺序。

在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其中施工废水为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和基坑废水。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设沉淀池,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

2)基坑废水原则上不外排,回用于施工。无法回用的部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污水管网;

3)生活污水 (略) 污水管网;

4)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

经以上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废水的产生和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根据调查,项目50m内无敏感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污染,但为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企业需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单位应合理布设总体施工顺序,在区域边界设施工围挡等设施;

2)施工单位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作业,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使该项目在施工期造成的噪声污染降到最低;

3)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4)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车辆经过住宅等敏感点时釆取减速、禁鸣等措施;

5)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噪声属无残留污染,施工结束噪声污染也随之结束,周围声环境即可恢复至现状水平。经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表垃圾、生活垃圾。本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项目区域情况,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碎砖、砂石料和区域内居民拆迁的建筑垃圾全部回填,项目在表面清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杂草等固体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2)工程建设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并按规定路线运往指定地点,同时对施工人进行环境教育,提高觉悟,不随意丢弃生活废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质量。

经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全部安善处理,无二次污染情况。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影响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在采取报告中的措施后,可达标排放,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上清液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略) 污水管网。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及废机油。本项目对各固体废物进行相应的措施,既防止了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又做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减少了废物处理所需要的费用,使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有害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略) 江源区智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报告表)电子环评1.doc


责任编辑:王心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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