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黎川县非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公告
抚州市黎川县非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 (略) 湖泊保护条例》、《 (略) 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 (略) 黎川县非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通过黎川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一)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洵口镇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4.36km,起点洵口镇洵口村,终点洵口镇洵口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黎川县县城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4.7km,起点日峰镇回上村,终点日峰镇下桥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日峰镇防洪堤是4级堤防,长度3.06km,起点潭溪乡幸福村,终点日峰镇篁竹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3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50m。
中田乡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1.76km,起点洪门水库,终点洪门水库,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黎川县龙安镇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3.77km,起点龙安镇龙安村,终点龙安镇龙安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樟溪乡防洪护岸1是5级堤防,长度2.63km,起点樟溪乡店上村,终点樟溪乡店上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樟溪乡防洪护岸2是5级堤防,长度2.79km,起点樟溪乡中洲村,终点樟溪乡店上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潭溪乡防洪工程是5级堤防,长度3.88km,起点潭溪乡三都村,终点潭溪乡芦陂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高山堤是5级堤防,长度1.32km,起点樟溪乡店上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五里桥堤是5级堤防,长度1.45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杨家塅堤是5级堤防,长度1.13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西山堤1是5级堤防,长度1.63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孔洲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西山堤2是5级堤防,长度1.31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上坊堤是5级堤防,长度0.58km,起点宏村镇中湖村,终点宏村镇孔洲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二)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福山源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14.37米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蛇山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应用河湖划界时划定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应用河湖划界时划定的保护范围。
斗笠窠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62.12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西坑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53.22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金虹嵊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235.9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何坪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329.9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江溪头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38.4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大畲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271.1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石岭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24.7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里源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24.8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五一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19.9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法律禁止行为
(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和输水的物体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防浪林和护堤林除外)及高秆作物;
2.禁止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填占水库水面;
3.禁止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4.禁止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5.禁止侵占、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及移动、毁坏管理范围线界桩和告示牌;
6.禁止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二)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2.禁止移动、毁坏保护范围线告示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 (略) 湖泊保护条例》、《 (略) 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 (略) 黎川县非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通过黎川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一)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洵口镇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4.36km,起点洵口镇洵口村,终点洵口镇洵口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黎川县县城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4.7km,起点日峰镇回上村,终点日峰镇下桥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日峰镇防洪堤是4级堤防,长度3.06km,起点潭溪乡幸福村,终点日峰镇篁竹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3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50m。
中田乡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1.76km,起点洪门水库,终点洪门水库,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黎川县龙安镇防洪堤是5级堤防,长度3.77km,起点龙安镇龙安村,终点龙安镇龙安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樟溪乡防洪护岸1是5级堤防,长度2.63km,起点樟溪乡店上村,终点樟溪乡店上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樟溪乡防洪护岸2是5级堤防,长度2.79km,起点樟溪乡中洲村,终点樟溪乡店上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潭溪乡防洪工程是5级堤防,长度3.88km,起点潭溪乡三都村,终点潭溪乡芦陂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高山堤是5级堤防,长度1.32km,起点樟溪乡店上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五里桥堤是5级堤防,长度1.45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杨家塅堤是5级堤防,长度1.13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西山堤1是5级堤防,长度1.63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孔洲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西山堤2是5级堤防,长度1.31km,起点宏村镇沙下村,终点宏村镇沙下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上坊堤是5级堤防,长度0.58km,起点宏村镇中湖村,终点宏村镇孔洲村,管理范围为堤防两侧堤脚线向外水平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m。
(二)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福山源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14.37米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蛇山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应用河湖划界时划定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应用河湖划界时划定的保护范围。
斗笠窠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62.12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西坑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53.22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金虹嵊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235.9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何坪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329.9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江溪头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38.4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大畲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271.1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石岭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24.7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里源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其他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24.8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五一水库是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为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库区以正常蓄水位119.97m加0.5m后的水位线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法律禁止行为
(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和输水的物体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防浪林和护堤林除外)及高秆作物;
2.禁止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填占水库水面;
3.禁止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4.禁止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5.禁止侵占、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及移动、毁坏管理范围线界桩和告示牌;
6.禁止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二)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2.禁止移动、毁坏保护范围线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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