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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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雅溪街125号

镇联燃气发电(金华)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一台额定容量为 600MVA三相双圈升压变压器,采用220kV电缆,接入金华燃机的220kV户内配电装置(利用金华燃机220kV户内配电装置剩余间隔),并通过新增的1回出线(黄村I线)接至220kV黄村变。

项目启动/备用电源拟设置1台高压备变(原有金华燃机的110kV高压启备变拆除,本项目新增),作为本项目和金华燃机9E机组的公用备用电源,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作为机组的启动电源。新增110kV启备变采用户外GIS线变组接线,采用110kV电缆出线至厂外杆塔。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生生态:

施工期:(1)施工过程中场地内的表层可先集中堆放,可用于场地植被的恢复。(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及时做好回填和植被恢复工作,恢复树木、灌木等绿化体系,恢复原有的使用功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3)建筑垃圾按照当地要求运至政府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土 (略) (略) 进行处理。

运营期:加强植被的养护,尽量控制上覆植被不被破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1)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2)生活污水依托金华燃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预 (略) 政管网,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后排入金华江。

3、声环境

施工期:(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可能实施封闭、半封闭施工,施工场地周边进行围挡,以减轻对变电站周边的声环境影响。(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必须经有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告,尽量缩短工时,减少对周围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并加强车辆的维修维护。

运营期:(1)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2)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轴流风机、主变等采取减振安装措施;(3)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4)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大气环境

施工期:粉性材料堆放在料棚内,施工工地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设置滞尘网;车辆进出场地利用主项目的冲洗系统对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运输时进行覆盖。

5、固体废物

施工期:(1)废包装材料等进行回收利用,废弃土石方由主项目进行利 (略) (略) 进行处理,有合理的处置去向。(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一些废弃混凝土块等,按照当地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运至指定处置场地进行处理处置。(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废蓄电池采用非停留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移和处理处置。事故产生的废油及含油废水等按照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6、电磁环境

运营期:(1)将变电站内高压、电器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站区地下设接地网。(2)站内金属构件均应做到表面光滑。(3)项目的建设安装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应满足设计规程要求。(4)项目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2

年回收拆解20万辆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园区广源路899号

(略) (略)

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拟开展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项目,并 (略) 商务局发布的《关 (略) 第三批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通知》中。项目利用已租赁厂房,总投资500万元,购置拆解流水线、密封周转箱、地磅等生产设备,采用拆解、筛分、储存、转运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回收拆解2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能力。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储存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设置密闭电池自行车拆解仓库,且在上方安装水雾喷头,减少拆解粉尘和运输粉尘产生等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抹布手套、废劳保用品、破损容器、废渣、废碱液、废铅蓄电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锂电池、废金属、废塑料、废海绵、废轮胎、废电线、废电机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雅溪街125号

镇联燃气发电(金华)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一台额定容量为 600MVA三相双圈升压变压器,采用220kV电缆,接入金华燃机的220kV户内配电装置(利用金华燃机220kV户内配电装置剩余间隔),并通过新增的1回出线(黄村I线)接至220kV黄村变。

项目启动/备用电源拟设置1台高压备变(原有金华燃机的110kV高压启备变拆除,本项目新增),作为本项目和金华燃机9E机组的公用备用电源,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作为机组的启动电源。新增110kV启备变采用户外GIS线变组接线,采用110kV电缆出线至厂外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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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生生态:

施工期:(1)施工过程中场地内的表层可先集中堆放,可用于场地植被的恢复。(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及时做好回填和植被恢复工作,恢复树木、灌木等绿化体系,恢复原有的使用功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3)建筑垃圾按照当地要求运至政府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土 (略) (略) 进行处理。

运营期:加强植被的养护,尽量控制上覆植被不被破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1)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2)生活污水依托金华燃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预 (略) 政管网,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后排入金华江。

3、声环境

施工期:(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可能实施封闭、半封闭施工,施工场地周边进行围挡,以减轻对变电站周边的声环境影响。(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必须经有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告,尽量缩短工时,减少对周围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并加强车辆的维修维护。

运营期:(1)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2)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轴流风机、主变等采取减振安装措施;(3)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4)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大气环境

施工期:粉性材料堆放在料棚内,施工工地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设置滞尘网;车辆进出场地利用主项目的冲洗系统对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运输时进行覆盖。

5、固体废物

施工期:(1)废包装材料等进行回收利用,废弃土石方由主项目进行利 (略) (略) 进行处理,有合理的处置去向。(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一些废弃混凝土块等,按照当地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运至指定处置场地进行处理处置。(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废蓄电池采用非停留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移和处理处置。事故产生的废油及含油废水等按照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6、电磁环境

运营期:(1)将变电站内高压、电器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站区地下设接地网。(2)站内金属构件均应做到表面光滑。(3)项目的建设安装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应满足设计规程要求。(4)项目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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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回收拆解20万辆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园区广源路899号

(略) (略)

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拟开展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项目,并 (略) 商务局发布的《关 (略) 第三批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通知》中。项目利用已租赁厂房,总投资500万元,购置拆解流水线、密封周转箱、地磅等生产设备,采用拆解、筛分、储存、转运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回收拆解2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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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储存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设置密闭电池自行车拆解仓库,且在上方安装水雾喷头,减少拆解粉尘和运输粉尘产生等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抹布手套、废劳保用品、破损容器、废渣、废碱液、废铅蓄电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锂电池、废金属、废塑料、废海绵、废轮胎、废电线、废电机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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