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ERCP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关于新增ERCP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增ERCP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龙马潭区春晖路18 (略) 综合楼附楼(影像楼)6楼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西南医科大学 (略) (略) 综合楼附楼(影像楼)6楼(影像楼为地上6F,地下2F,高24.6m),通过利用6楼现有肠胃镜科房间,新建墙体,建设1间ERCP手术室及其配套用房,在ERCP手术室内,使用1台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装置,具体型号待定,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其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200mA,年诊疗病例100例,ERCP年曝光时间累计约12.5h(拍片0.8h,透视11.7h),曝光方向由下而上。主要用于介入治疗、血管造影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中环康源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本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
附件1 (公示本)西南医科大学 (略) 新增ERCP装置应用项目.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增ERCP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龙马潭区春晖路18 (略) 综合楼附楼(影像楼)6楼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西南医科大学 (略) (略) 综合楼附楼(影像楼)6楼(影像楼为地上6F,地下2F,高24.6m),通过利用6楼现有肠胃镜科房间,新建墙体,建设1间ERCP手术室及其配套用房,在ERCP手术室内,使用1台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装置,具体型号待定,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其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200mA,年诊疗病例100例,ERCP年曝光时间累计约12.5h(拍片0.8h,透视11.7h),曝光方向由下而上。主要用于介入治疗、血管造影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中环康源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本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
附件1 (公示本)西南医科大学 (略) 新增ERCP装置应用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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