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浦北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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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浦北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发布机构: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成文日期:**日
索引号:*70U/2022-37788发布日期:**日
发文字号: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浦北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令第45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令第46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采取实地调查、查看账本、核对数据、查找资料等方法,对浦 (略) (县城水厂)2019~2021年度城镇供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现将成本监审结论公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浦 (略) (县城水厂)定价成本监审准许成本为12,895,213.62元,准许收入为13,819,674.66元,核定供水量为6,958,390.82立方米,单位含税平均供水价格为2.05元/立方米。

二、公开时间

**日至**日

三、咨询受理

通信地址:浦北县小江街道金浦大街投资大厦二楼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咨询电话:0777-*  联系人:陈宪能

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公众咨询,收到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关答复。

特此公告。

**日
发布机构: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成文日期:**日
索引号:*70U/2022-37788发布日期:**日
发文字号: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浦北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令第45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令第46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采取实地调查、查看账本、核对数据、查找资料等方法,对浦 (略) (县城水厂)2019~2021年度城镇供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现将成本监审结论公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浦 (略) (县城水厂)定价成本监审准许成本为12,895,213.62元,准许收入为13,819,674.66元,核定供水量为6,958,390.82立方米,单位含税平均供水价格为2.05元/立方米。

二、公开时间

**日至**日

三、咨询受理

通信地址:浦北县小江街道金浦大街投资大厦二楼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咨询电话:0777-*  联系人:陈宪能

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公众咨询,收到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关答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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