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文化和旅游局(保德县文物局)关于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通知
保德县文化和旅游局(保德县文物局)关于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通知
社会各界:
我县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推动我县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和《 (略) 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明守望工程”现状与需求,现筛选出2处文物建筑予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分别是:腰庄晋绥边区兵工厂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崔家湾龙王庙。
望有志于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和热心人士,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对文物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和认养,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展示、参观旅游、传统技艺传承、文创产品开发等经营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为县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王春
联系方式:*
保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日
社会各界:
我县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推动我县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和《 (略) 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明守望工程”现状与需求,现筛选出2处文物建筑予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分别是:腰庄晋绥边区兵工厂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崔家湾龙王庙。
望有志于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和热心人士,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对文物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和认养,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展示、参观旅游、传统技艺传承、文创产品开发等经营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为县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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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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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推动我县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和《 (略) 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明守望工程”现状与需求,现筛选出2处文物建筑予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分别是:腰庄晋绥边区兵工厂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崔家湾龙王庙。
望有志于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和热心人士,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对文物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和认养,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展示、参观旅游、传统技艺传承、文创产品开发等经营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为县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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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推动我县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和《 (略) 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明守望工程”现状与需求,现筛选出2处文物建筑予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分别是:腰庄晋绥边区兵工厂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崔家湾龙王庙。
望有志于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和热心人士,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对文物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和认养,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展示、参观旅游、传统技艺传承、文创产品开发等经营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为县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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