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州市韩隆轻工有限公司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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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州市韩隆轻工有限公司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温州市韩隆轻工有限公司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

苍南县金乡镇金湖南街18号

(略) (略)

项目主要以ABS粒子、PVC不干胶、铝板、丝印油墨、UV油墨、*酸*酯、油漆、稀释剂、网版、感光胶、双面胶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注塑、修剪水口、表面喷漆或点漆、烘干、贴胶、印刷、固化/晾干、压痕、机加工、裁切、晒版、水洗等生产工艺,设计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的生产规模。

<**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12月2 (略) (略) 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详见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略) (略) .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拟对温州市韩隆轻工有限公司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

苍南县金乡镇金湖南街18号

(略) (略)

项目主要以ABS粒子、PVC不干胶、铝板、丝印油墨、UV油墨、*酸*酯、油漆、稀释剂、网版、感光胶、双面胶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注塑、修剪水口、表面喷漆或点漆、烘干、贴胶、印刷、固化/晾干、压痕、机加工、裁切、晒版、水洗等生产工艺,设计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的生产规模。

<**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12月2 (略) (略) 年产40吨塑料标牌、2吨铝板标牌和8000m2标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详见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略) (略) .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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