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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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水务〔2022〕1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日,我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2〕1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2022-2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2〕49号)、《 (略) 人民政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选址的批复》(宁政文〔2022〕177号)文件精神, (略) 水利局出具的《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方案论证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1号)、《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5号)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是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 (略) 供水安全保证和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略) 水生态环境、 (略) 品味和人居环境有积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76-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水厂位于蕉城区飞鸾镇下村上龟岩自然村西侧,取水口和引水洞线位于霍童溪岗至飞鸾镇下村。
  四、项目单位: (略)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泵站、引水线路和水厂三部分组成。其中取水泵站装机规模为4480千瓦;主引水线路33.993公里,连通工程及支线输水线路2.199公里;拟建下村水厂规划总规模为20万吨/天,分期建设,本期批复规模为5.0万吨/天。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万元。建 (略) 政府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八、招标内容: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水务〔2022〕1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日,我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2〕1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2022-2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2〕49号)、《 (略) 人民政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选址的批复》(宁政文〔2022〕177号)文件精神, (略) 水利局出具的《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方案论证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1号)、《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5号)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是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 (略) 供水安全保证和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略) 水生态环境、 (略) 品味和人居环境有积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76-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水厂位于蕉城区飞鸾镇下村上龟岩自然村西侧,取水口和引水洞线位于霍童溪岗至飞鸾镇下村。
  四、项目单位: (略)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泵站、引水线路和水厂三部分组成。其中取水泵站装机规模为4480千瓦;主引水线路33.993公里,连通工程及支线输水线路2.199公里;拟建下村水厂规划总规模为20万吨/天,分期建设,本期批复规模为5.0万吨/天。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万元。建 (略) 政府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八、招标内容: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水务〔2022〕1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日,我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2〕1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2022-2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2〕49号)、《 (略) 人民政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选址的批复》(宁政文〔2022〕177号)文件精神, (略) 水利局出具的《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方案论证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1号)、《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5号)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是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 (略) 供水安全保证和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略) 水生态环境、 (略) 品味和人居环境有积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76-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水厂位于蕉城区飞鸾镇下村上龟岩自然村西侧,取水口和引水洞线位于霍童溪岗至飞鸾镇下村。
  四、项目单位: (略)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泵站、引水线路和水厂三部分组成。其中取水泵站装机规模为4480千瓦;主引水线路33.993公里,连通工程及支线输水线路2.199公里;拟建下村水厂规划总规模为20万吨/天,分期建设,本期批复规模为5.0万吨/天。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万元。建 (略) 政府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八、招标内容: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水务〔2022〕1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日,我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2〕1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2022-2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2〕49号)、《 (略) 人民政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选址的批复》(宁政文〔2022〕177号)文件精神, (略) 水利局出具的《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方案论证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1号)、《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宁水计财〔2022〕15号)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是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 (略) 供水安全保证和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略) 水生态环境、 (略) 品味和人居环境有积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76-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水厂位于蕉城区飞鸾镇下村上龟岩自然村西侧,取水口和引水洞线位于霍童溪岗至飞鸾镇下村。
  四、项目单位: (略)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泵站、引水线路和水厂三部分组成。其中取水泵站装机规模为4480千瓦;主引水线路33.993公里,连通工程及支线输水线路2.199公里;拟建下村水厂规划总规模为20万吨/天,分期建设,本期批复规模为5.0万吨/天。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万元。建 (略) 政府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八、招标内容: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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