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
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
附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位置关系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区水系图;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4运输协议;
附件5土工膜检测报告;
附件6废气治理设施合格证书;
附件7;检测报告;
(略) 人员上岗证及仪器检验时效表;
附件9验收意见及专家去签到表;
附件10文本公示截图;
附件11环保网申报截图。
表一、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昆明万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R新建£技改□ | ||||||||||||||||||||||||||||||||||||||||||||
建设地点 |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 | ||||||||||||||||||||||||||||||||||||||||||||
设计生产能力 | 对昆明周边地区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不进行后续的处置等加工环节,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
实际生产能力 | 对昆明周边地区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不进行后续的处置等加工环节,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5月 | ||||||||||||||||||||||||||||||||||||||||||
调试时间 | **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日至**日 | ||||||||||||||||||||||||||||||||||||||||||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 云南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6.125 | 比例 | 13.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17 | 比例 | 16.8% | ||||||||||||||||||||||||||||||||||||||||
验收监测依据 |
(10)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L*)。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本次验收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关于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区不设食宿、办公区、卫生间。值班人员为附近村民,日常生活依托自己的住所。因此无生活废水产生。 本项目为废旧电池仓储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故无需设置废水排放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正常工况下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排放,事故情况下蓄电池电解液发生泄漏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1 运营期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废处置标准 本项目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贮运项目,项目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物品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所列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表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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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经现场走访调查,本项目无新增敏感点,具体见表1-4。 表1-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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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工程建设内容、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及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 (略)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9"5.957"、北纬25°2"26.610"。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3、项目工程组成 对照环评要求,经现场检查,实际建设情况如下表。 表2-1 工程内容一览表
根据上表,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对比发生了微小变化,具体如下: 环评提出:酸雾吸收器的吸收液为碱液,但实际为SDG吸附剂,为干式酸雾吸收器。 SDG吸附剂是一种新型酸性废气吸附材料,共分为SDG-1型和SDG-2型,分别针对处理不同含酸气体,该SDG吸附剂两次被原国家环保总局评为最佳实用推广技术。SDG吸附剂,俗称干酸吸附剂,SDG酸性废气吸附剂(干酸吸附剂),SDG吸附剂在使用时间时的净化效果非常高,一般对于强酸和硝酸将具有很高的净化效果,是一种常用的填充剂来处理酸性气体。 SDG吸附剂是一种表面积大的固体颗粒状无机物。当净化气体中的酸性气体扩散运动达到SDG吸附剂的表面吸附力场时,将其固定在其表面上,然后发生活性组分A的化学反应以产生新的中性盐物质并储存在SDG吸附剂中结构体。SDG吸附剂对酸性气体的纯化具有多功能综合作用,除了一般物理吸附外,还有化学吸附,颗粒吸附,催化,化学反应。
SDG酸雾吸收器与环评相比较更为环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去除效率更高,且能满足环保需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且根据监测结果,所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5、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2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环评阶段与验收阶段,项目生产设备基本一致,能满足生产需求。 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环评提出:本项目有3名值班人员,2名业务员,项目区日常仅有1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仓储基地进行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事故进行监管,以及配合日常旧废电池的转运。值班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员自己的住所。其他人员不在项目区办公生活,仅配合废旧电池的转运时,才会来到仓库。值班人员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值守,3班制。 验收阶段:本项目有3名值班人员,2名业务员,项目区日常仅有1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仓储基地进行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事故进行监管,以及配合日常旧废电池的转运。值班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员自己的住所。其他人员不在项目区办公生活,仅配合废旧电池的转运时,才会来到仓库。值班人员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值守,2班制。 7、实际环保投资情况 经查,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照环评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落实。各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环保投资情况如下: 表2-3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针对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因此不涉及其他的原辅材料的使用。 2、项目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运营期实际不用水,不需供水,项目无废水产生,因此无需进行水平衡等分析。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图 2-1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工艺简述: 1、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方计 (略) (略) 的危险废物专用转运车辆统一上门回收的方式:通过收 (略) 场化网点,如维修厂、电池专卖店、电动车和摩托车销售点、汽车4S点等网点,当网点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达到一定的存量时,网点通知建设方,建设 (略) (略) 委派运输车辆进行统一上门回收。货物运输合同见附件。 在建设方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过程中,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和运输人员在回收过程中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即耐酸工作服、防护眼镜、耐酸手套等。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中,不得擅自破碎、丢弃废旧铅酸蓄电池。 工作人员在回收过程中,应先检查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相关情况,并在电池上张贴相应标签,注明来源、规格、完好情况等信息。收集过程中,不回收破损电池,回收的废旧电池按要求放置于相应的耐酸、防渗密闭容器内,防止废电解液泄露。 2、危险废物的运输 (1)由专业运输资质企业完成。 建设单位已与有专业运输资质企业—— (略) (略) 签订项目回收、回购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货物运输合同, (略) (略) 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完全能够承担本项回收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工作。 运输均采用专用全封闭箱式危废运输车辆。项目回收危险废物所用暂存容器须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保规范要求。 在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运输作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的国内转移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等环保规定。 ②公路运输车辆应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 ③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露或其他事故进行应急处理能力。 ④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须持有通行证。其上应证明所运物品的来源、性质、数量、运往地点,并须有运输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⑤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须在实施运输之前,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路线需满足以下条件:转运车辆运输途中应 (略) 、学校、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运输公司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响应以有效减轻事故可能对环境的污染。 ⑥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须经过危险废物运输及应急救援方面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等,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联络应急响应人员。(2)交通条件:本项目所收集、暂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主要有汽车、摩托车、启动类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类蓄电池,建设地 (略)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两面寺大凹村,集网 (略) 区及周边乡镇,交通条件较好,为水泥路及柏油路面,路面较平整,运输条件较好。 (3)收集运输路线: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各乡镇网点收集,运输路线避免不了会经过居住区,因此本报告要求在危废收集过程中优先选择居住区较少的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两面寺村护林防火区,尽量选择外环境相对简单的运输道路。 3、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贮存 项目年中转仓储的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项目区最大存储量为30t),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集中转运点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贮存规模应小于贮存场所的设计容量。本项目暂存仓库内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量不大于30t,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项目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主要分为完整的铅酸蓄电池暂存区(以下简称为完整区)及破损的铅酸蓄电池暂存区(以下简称为破损区)。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经卸货、登记后,按入库时间、类别、性质及完好情况,由专用的不锈钢储存推车(底部为封闭并经防漏处理)分别运送,并放置于破损区和完整区的各个存放点。各区均应设有金属外框加固的专业塑料箱(防止存放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渗)。破损区还需在周转箱下方设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设防酸、防渗塑料托盘,可有效收集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电解液。废旧铅酸蓄 电池专用容器及渗漏电解液贮存专用耐酸容器上粘附危险废物标签,并标明类别、性质及注意事项。 仓库破损区内设置导流沟,须建设一定的坡度,同时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1.6m3,规格为1.3m×1.3m×0.97m(长×宽×高)的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渗滤液收集池做加盖、封闭处理,用于可能发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事故。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6.3.1条款“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的技术要求。项目仓库全区地面重点防渗,包括完整区,破损区(渗滤液收集池位于破损区内),废气处理间,货物装卸区,导流沟,严格进行防渗处理,处理方式为:仓库地面采用“混凝土+地膜+水泥硬化+防渗胶+土工膜+水泥硬化+防渗漆”方式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可达到1×10-10cm/s。。 若废旧铅酸蓄电池发生电解液泄漏时,如果漏到塑料周转箱、托盘上时,则直接转移到带盖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中,周装箱及托盘须用拖把或抹布擦干,用过的废拖把或废抹布需暂存于另一个带盖的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中;如果电解液泄露至地面上,量少时用拖把或抹布擦干,量大时用拖把将废电解液扫至地面导流沟中,汇聚到渗滤液收集池内,用耐酸专用泵和耐酸导流管抽出排至密封、防渗防漏的专用耐酸收集桶内,收集桶应统一放置在规定区域,泄露的废旧电池电解液经收集后交由云南 (略) 处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科学管理,不外排。 仓库内的温度、湿度须严格控制,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域要求配套设置1套负压抽排风系统+1台酸雾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铁脱硫剂)及15m高的排气筒,以做好库内的日常通风换气工作,若发生电解液泄漏事故时,能及时把产生的废体吸收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出室外。 4、废铅蓄电池暂存库的关闭 在服务期限到达后,仓库关闭前提交关闭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关闭;暂存库关闭前需对暂存区各类污染物进行清运消除;无法清除污染的设备、土壤等需按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染物消除后对项目区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污染不存在是方可关闭,撤离留守人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非正常情况下,如废旧铅酸蓄电池受外环境影响(如温度、压力、湿度变化)、或搬卸过程中受到外力撞击、或者外壳老化破损造成的电池内部电解液泄露以及破损电池暂存区电解液挥发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硫酸雾,电解液渗入土壤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实际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与环评一致。 | ||||||||||||||||||||||||||||||||||||||||||||||||||||||||||||||||||||||||||||||||||||||||||||||||||||||||||||||||||||||||||||||||||||||||||||||||||||||||||||||||||||||||||||||||||||||||||||||||||||||||||||||||||||||||||||||||||||||||||||||||||||||||
项目变动情况 结合环评设计的建设内容,本次竣工验收项目变动情况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以“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进行对比核实,变动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2-6项目与“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比分析情况一览表
根据上表对比所述,本项目实际与环评发生微小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更。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物污染投诉事件。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特殊情况下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产生的硫酸雾及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运营期间正常工况下无硫酸雾废气产生。本项目厂房为全封闭式厂房。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区内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总风量为6000m3/h)收集,经酸雾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铁脱硫剂)吸收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日至**日,云南环绿 (略) 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以及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共4个监测点的无组织硫酸雾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有组织硫酸雾浓度≤45mg/m3、无组织硫酸雾浓度≤1.2mg/m3。 综上所述,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的各污染物的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2)废水 项目实际不设置生活区,无废水产生,厂房四周已设置雨水沟,通过导流管引入厂区外已有雨水沟道外排。 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抽排风系统设备噪声。 云南环绿 (略) 于**日至**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生产期间昼间噪声范围值在48~56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值在39~44(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来源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采用专业塑料周转箱(要求耐酸、防渗)+设防酸、防渗塑料托盘+渗滤液收集沟(耐酸、防渗)+渗滤液收集池(耐酸、防渗)+带盖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2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采用带盖密闭、防酸、防渗专用桶1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云南 (略) 进行处置,目前已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书(危废协议附件3),该公司是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3、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 项 (略)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保护目标为项目500m范围内居民等敏感点,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龙泉河。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有组织硫酸雾浓度≤45mg/m3、无组织硫酸雾浓度≤1.2mg/m3;项目无废水产生,厂房四周已设置雨水沟,通过导流管引入厂区外已有雨水沟道外排,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当地水环境影响小;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项目危险废物委托云南 (略) 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综上所述,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环保批复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经营单位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按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管理经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于**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盘环评〔2021〕6号)。 审批部门决定摘录如下: 该项目的建设地 (略) 盘龙区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项目占地155平方米,主要建设集装箱废旧铅酸畜电池暂存仓库,配套建设集装箱值班室、防渗设施、酸雾收集处理设施、事故池等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处置,贮存的废旧铅酸电池由云南 (略) 定期回购,废旧铅酸电池的运输工 (略) (略) 。项目仅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仓库最大贮存量30t,最长贮存时间60天,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25万元。根据环评结论,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内容(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如《报告表》所述。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对场地进行压实平整、地面防渗处理、集装箱安置,以及相关环保设施设备及通电照明系统安装,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项目不设食宿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值班人员为附近村民,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员自己的住所,项目区内无办公生活废水产生。 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
四、产生噪声的设施要合理布局,并作相应的隔声降噪处理,项目施工期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项目施工噪声应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
运营期外排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规定,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仓库需严格按《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等行业相关规范建设,对库房、电解液导流沟及渗滤液收集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等级2mm高密度聚*烯防渗层,渗透系数K≤1.0×10-10cm/s;建立暂存库定期检查制度,防渗层破损及电解液泄露可及时被发现。 六、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在地下水流向下游设置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对其水质进行监测。固体废弃物应建立分类收集制度,可回收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规范的收集、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危险废物外共心他次一及时清运,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七、加强管理,设置环保专兼人员,负责和落实环保管理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提高环保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八、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休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九、项目建设期间,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环境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自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我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上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遵守政府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略) 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或拆迁等情况,将无条件服从。 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环评对策措施、批复要求及执行情况 (1)环评对策措施要求 根据《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应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共16条,环评提出的16条均与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环评报告提出的16条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8条满足,满足率100%。 环评报告环保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见表4-1。 表4-1环评报告环保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
3.2审批文件中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盘环评〔2021〕6号),项目应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共20条,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环评批复提出的20条污染防治措施中,20条满足要求,满足率100%。 环评批复文件中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见表4-2。 表4-2环评批复文件中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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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云南环绿 (略) 对本项目现场监测以及分析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1、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 2、本次监测所使用的所有计量仪器均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可朔源到国家计量标准,见附件8。 3、声级计在监测前后均使用在校准有效期内的声标准器进行校准,校准合格。 4、监测采样记录、分析记录采用一级校核制度,监测报告采用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 5、本项目的监测、分析人 (略) 环境保护厅培训,取得《 (略) 社会化环境监测上岗证》的人员承担,见附件8。 昆明万 (略) 负责制定有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环保规章主要包括:环保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报表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 严格在岗人员操作管理,操作人员须通过培训和定期考核,方可上岗,与此同时,加强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方法及分析设备情况详见检测报告。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该项目环境报告的批复设置。监测布点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日至**日,云南环绿 (略) 对项目区废气及噪声、地下水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噪声 (1)监测点位:项目区四周厂界外1m处各监测1个点,共4监测点。 (2)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eq。 (3)监测时间及频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2次。 2、有组织废气 (1)监测点:排气筒进、出口。 (2)监测项目:硫酸雾。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3、无组织废气 (1)监测点:厂界上风向1个点、厂界下风向3个点,共4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硫酸雾。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3、地下水 (1)监测点: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共1个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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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为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共4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硫酸雾,执行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检测结果见表7-1。 表7-1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表7-2 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二)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根据项目区运营情况及周边情况,共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为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每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两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经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从两天的监测结果来看,项目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噪声达标排放。 (三)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为了调查,项目运营期是否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对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进行了地下水监测。 表7-4地下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现状监测结果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工程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本次验收监测由监测单位云南环绿 (略) 完成,监测期间,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监测数据有效。
项目实际不设置生活区,无废水产生,厂房四周已设置雨水沟,通过导流管引入厂区外已有雨水沟道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特殊情况下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产生的硫酸雾及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运营期间正常工况下无硫酸雾废气产生。本项目厂房为全封闭式厂房。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区内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总风量为6000m3/h)收集,经酸雾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铁脱硫剂)吸收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日至**日,云南环绿 (略) 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进、出口以及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共4个监测点的无组织硫酸雾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有组织硫酸雾浓度≤45mg/m3、无组织硫酸雾浓度≤1.2mg/m3。 综上所述,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的各污染物的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抽排风系统设备噪声。 云南环绿 (略) 于**日至**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生产期间昼间噪声范围值在48~56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值在39~44(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来源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采用专业塑料周转箱(要求耐酸、防渗)+设防酸、防渗塑料托盘+渗滤液收集沟(耐酸、防渗)+渗滤液收集池(耐酸、防渗)+带盖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2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采用带盖密闭、防酸、防渗专用桶1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云南 (略) 进行处置,目前已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书(危废协议附件3),该公司是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5)地下水 为了调查,项目运营期是否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云南环绿 (略) 于**日至**日对对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进行了地下水监测。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现状监测结果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6)结论 根据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与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对比分析,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8-1 本验收项目与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对比分析
①根据上表分析,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备验收条件;②同时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无重大变更;③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处理措施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均满足验收;④本项目验收范围自立项到竣工运行的全过程,环评手续完善,做到“三同时”,验收依据充分,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本项目总体上符合竣工验收的要求,“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F5191再生物资回 收与批发 | 建设性质 | R新建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环评单位 | 云南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 审批文号 | (盘环评〔2021〕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一般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1年5月 | 竣工日期 | 2021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6Q35191M001V | |||||||||||||||||||||
验收单位 | 昆明万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云南环绿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6.125 | 所占比例(%) | 13.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 | 实际总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17 | 所占比例(%) | 16.8 | |||||||||||||||||||||
废水治理(万元) | 0.1 | 废气治理(万元) | 6 | 噪声治理(万元) | / | 固废治理(万元) | 0.0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风险) | 14.04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4800h | |||||||||||||||||||||||
运营单位 | 昆明万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6Q35191M | 验收时间 | 2021年11月 | |||||||||||||||||||||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 水 | 无废水产生 | |||||||||||||||||||||||||
悬浮物(mg/L) | ||||||||||||||||||||||||||
化学需氧量(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
废 气 | ||||||||||||||||||||||||||
硫酸雾 | 未检出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位置关系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区水系图;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4运输协议;
附件5土工膜检测报告;
附件6废气治理设施合格证书;
附件7;检测报告;
(略) 人员上岗证及仪器检验时效表;
附件9验收意见及专家去签到表;
附件10文本公示截图;
附件11环保网申报截图。
表一、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昆明万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R新建£技改□ | ||||||||||||||||||||||||||||||||||||||||||||
建设地点 |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 | ||||||||||||||||||||||||||||||||||||||||||||
设计生产能力 | 对昆明周边地区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不进行后续的处置等加工环节,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
实际生产能力 | 对昆明周边地区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不进行后续的处置等加工环节,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5月 | ||||||||||||||||||||||||||||||||||||||||||
调试时间 | **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日至**日 | ||||||||||||||||||||||||||||||||||||||||||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 云南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6.125 | 比例 | 13.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17 | 比例 | 16.8% | ||||||||||||||||||||||||||||||||||||||||
验收监测依据 |
(10)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L*)。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本次验收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关于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区不设食宿、办公区、卫生间。值班人员为附近村民,日常生活依托自己的住所。因此无生活废水产生。 本项目为废旧电池仓储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故无需设置废水排放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正常工况下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排放,事故情况下蓄电池电解液发生泄漏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1 运营期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废处置标准 本项目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贮运项目,项目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物品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所列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表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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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经现场走访调查,本项目无新增敏感点,具体见表1-4。 表1-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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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工程建设内容、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及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 (略)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9"5.957"、北纬25°2"26.610"。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3、项目工程组成 对照环评要求,经现场检查,实际建设情况如下表。 表2-1 工程内容一览表
根据上表,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对比发生了微小变化,具体如下: 环评提出:酸雾吸收器的吸收液为碱液,但实际为SDG吸附剂,为干式酸雾吸收器。 SDG吸附剂是一种新型酸性废气吸附材料,共分为SDG-1型和SDG-2型,分别针对处理不同含酸气体,该SDG吸附剂两次被原国家环保总局评为最佳实用推广技术。SDG吸附剂,俗称干酸吸附剂,SDG酸性废气吸附剂(干酸吸附剂),SDG吸附剂在使用时间时的净化效果非常高,一般对于强酸和硝酸将具有很高的净化效果,是一种常用的填充剂来处理酸性气体。 SDG吸附剂是一种表面积大的固体颗粒状无机物。当净化气体中的酸性气体扩散运动达到SDG吸附剂的表面吸附力场时,将其固定在其表面上,然后发生活性组分A的化学反应以产生新的中性盐物质并储存在SDG吸附剂中结构体。SDG吸附剂对酸性气体的纯化具有多功能综合作用,除了一般物理吸附外,还有化学吸附,颗粒吸附,催化,化学反应。
SDG酸雾吸收器与环评相比较更为环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去除效率更高,且能满足环保需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且根据监测结果,所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5、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2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环评阶段与验收阶段,项目生产设备基本一致,能满足生产需求。 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环评提出:本项目有3名值班人员,2名业务员,项目区日常仅有1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仓储基地进行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事故进行监管,以及配合日常旧废电池的转运。值班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员自己的住所。其他人员不在项目区办公生活,仅配合废旧电池的转运时,才会来到仓库。值班人员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值守,3班制。 验收阶段:本项目有3名值班人员,2名业务员,项目区日常仅有1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仓储基地进行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事故进行监管,以及配合日常旧废电池的转运。值班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员自己的住所。其他人员不在项目区办公生活,仅配合废旧电池的转运时,才会来到仓库。值班人员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值守,2班制。 7、实际环保投资情况 经查,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照环评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落实。各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环保投资情况如下: 表2-3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针对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收集、贮存,因此不涉及其他的原辅材料的使用。 2、项目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运营期实际不用水,不需供水,项目无废水产生,因此无需进行水平衡等分析。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图 2-1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工艺简述: 1、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方计 (略) (略) 的危险废物专用转运车辆统一上门回收的方式:通过收 (略) 场化网点,如维修厂、电池专卖店、电动车和摩托车销售点、汽车4S点等网点,当网点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达到一定的存量时,网点通知建设方,建设 (略) (略) 委派运输车辆进行统一上门回收。货物运输合同见附件。 在建设方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过程中,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和运输人员在回收过程中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即耐酸工作服、防护眼镜、耐酸手套等。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中,不得擅自破碎、丢弃废旧铅酸蓄电池。 工作人员在回收过程中,应先检查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相关情况,并在电池上张贴相应标签,注明来源、规格、完好情况等信息。收集过程中,不回收破损电池,回收的废旧电池按要求放置于相应的耐酸、防渗密闭容器内,防止废电解液泄露。 2、危险废物的运输 (1)由专业运输资质企业完成。 建设单位已与有专业运输资质企业—— (略) (略) 签订项目回收、回购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货物运输合同, (略) (略) 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完全能够承担本项回收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工作。 运输均采用专用全封闭箱式危废运输车辆。项目回收危险废物所用暂存容器须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保规范要求。 在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运输作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的国内转移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等环保规定。 ②公路运输车辆应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 ③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露或其他事故进行应急处理能力。 ④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须持有通行证。其上应证明所运物品的来源、性质、数量、运往地点,并须有运输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⑤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须在实施运输之前,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路线需满足以下条件:转运车辆运输途中应 (略) 、学校、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运输公司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响应以有效减轻事故可能对环境的污染。 ⑥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须经过危险废物运输及应急救援方面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等,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联络应急响应人员。(2)交通条件:本项目所收集、暂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主要有汽车、摩托车、启动类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类蓄电池,建设地 (略)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两面寺大凹村,集网 (略) 区及周边乡镇,交通条件较好,为水泥路及柏油路面,路面较平整,运输条件较好。 (3)收集运输路线: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各乡镇网点收集,运输路线避免不了会经过居住区,因此本报告要求在危废收集过程中优先选择居住区较少的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两面寺村护林防火区,尽量选择外环境相对简单的运输道路。 3、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贮存 项目年中转仓储的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项目区最大存储量为30t),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集中转运点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贮存规模应小于贮存场所的设计容量。本项目暂存仓库内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量不大于30t,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项目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主要分为完整的铅酸蓄电池暂存区(以下简称为完整区)及破损的铅酸蓄电池暂存区(以下简称为破损区)。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经卸货、登记后,按入库时间、类别、性质及完好情况,由专用的不锈钢储存推车(底部为封闭并经防漏处理)分别运送,并放置于破损区和完整区的各个存放点。各区均应设有金属外框加固的专业塑料箱(防止存放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渗)。破损区还需在周转箱下方设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设防酸、防渗塑料托盘,可有效收集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电解液。废旧铅酸蓄 电池专用容器及渗漏电解液贮存专用耐酸容器上粘附危险废物标签,并标明类别、性质及注意事项。 仓库破损区内设置导流沟,须建设一定的坡度,同时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1.6m3,规格为1.3m×1.3m×0.97m(长×宽×高)的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渗滤液收集池做加盖、封闭处理,用于可能发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事故。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6.3.1条款“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的技术要求。项目仓库全区地面重点防渗,包括完整区,破损区(渗滤液收集池位于破损区内),废气处理间,货物装卸区,导流沟,严格进行防渗处理,处理方式为:仓库地面采用“混凝土+地膜+水泥硬化+防渗胶+土工膜+水泥硬化+防渗漆”方式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可达到1×10-10cm/s。。 若废旧铅酸蓄电池发生电解液泄漏时,如果漏到塑料周转箱、托盘上时,则直接转移到带盖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中,周装箱及托盘须用拖把或抹布擦干,用过的废拖把或废抹布需暂存于另一个带盖的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中;如果电解液泄露至地面上,量少时用拖把或抹布擦干,量大时用拖把将废电解液扫至地面导流沟中,汇聚到渗滤液收集池内,用耐酸专用泵和耐酸导流管抽出排至密封、防渗防漏的专用耐酸收集桶内,收集桶应统一放置在规定区域,泄露的废旧电池电解液经收集后交由云南 (略) 处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科学管理,不外排。 仓库内的温度、湿度须严格控制,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域要求配套设置1套负压抽排风系统+1台酸雾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铁脱硫剂)及15m高的排气筒,以做好库内的日常通风换气工作,若发生电解液泄漏事故时,能及时把产生的废体吸收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出室外。 4、废铅蓄电池暂存库的关闭 在服务期限到达后,仓库关闭前提交关闭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关闭;暂存库关闭前需对暂存区各类污染物进行清运消除;无法清除污染的设备、土壤等需按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染物消除后对项目区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污染不存在是方可关闭,撤离留守人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非正常情况下,如废旧铅酸蓄电池受外环境影响(如温度、压力、湿度变化)、或搬卸过程中受到外力撞击、或者外壳老化破损造成的电池内部电解液泄露以及破损电池暂存区电解液挥发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硫酸雾,电解液渗入土壤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实际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与环评一致。 | ||||||||||||||||||||||||||||||||||||||||||||||||||||||||||||||||||||||||||||||||||||||||||||||||||||||||||||||||||||||||||||||||||||||||||||||||||||||||||||||||||||||||||||||||||||||||||||||||||||||||||||||||||||||||||||||||||||||||||||||||||||||||
项目变动情况 结合环评设计的建设内容,本次竣工验收项目变动情况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以“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进行对比核实,变动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2-6项目与“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比分析情况一览表
根据上表对比所述,本项目实际与环评发生微小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更。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物污染投诉事件。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特殊情况下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产生的硫酸雾及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运营期间正常工况下无硫酸雾废气产生。本项目厂房为全封闭式厂房。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区内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总风量为6000m3/h)收集,经酸雾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铁脱硫剂)吸收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日至**日,云南环绿 (略) 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以及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共4个监测点的无组织硫酸雾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有组织硫酸雾浓度≤45mg/m3、无组织硫酸雾浓度≤1.2mg/m3。 综上所述,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的各污染物的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2)废水 项目实际不设置生活区,无废水产生,厂房四周已设置雨水沟,通过导流管引入厂区外已有雨水沟道外排。 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抽排风系统设备噪声。 云南环绿 (略) 于**日至**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生产期间昼间噪声范围值在48~56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值在39~44(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来源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采用专业塑料周转箱(要求耐酸、防渗)+设防酸、防渗塑料托盘+渗滤液收集沟(耐酸、防渗)+渗滤液收集池(耐酸、防渗)+带盖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2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采用带盖密闭、防酸、防渗专用桶1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云南 (略) 进行处置,目前已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书(危废协议附件3),该公司是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3、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 项 (略)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保护目标为项目500m范围内居民等敏感点,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龙泉河。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有组织硫酸雾浓度≤45mg/m3、无组织硫酸雾浓度≤1.2mg/m3;项目无废水产生,厂房四周已设置雨水沟,通过导流管引入厂区外已有雨水沟道外排,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当地水环境影响小;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项目危险废物委托云南 (略) 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综上所述,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环保批复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经营单位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按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管理经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于**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盘环评〔2021〕6号)。 审批部门决定摘录如下: 该项目的建设地 (略) 盘龙区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项目占地155平方米,主要建设集装箱废旧铅酸畜电池暂存仓库,配套建设集装箱值班室、防渗设施、酸雾收集处理设施、事故池等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处置,贮存的废旧铅酸电池由云南 (略) 定期回购,废旧铅酸电池的运输工 (略) (略) 。项目仅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仓库最大贮存量30t,最长贮存时间60天,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25万元。根据环评结论,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内容(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如《报告表》所述。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对场地进行压实平整、地面防渗处理、集装箱安置,以及相关环保设施设备及通电照明系统安装,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项目不设食宿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值班人员为附近村民,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员自己的住所,项目区内无办公生活废水产生。 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
四、产生噪声的设施要合理布局,并作相应的隔声降噪处理,项目施工期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项目施工噪声应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
运营期外排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规定,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仓库需严格按《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等行业相关规范建设,对库房、电解液导流沟及渗滤液收集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等级2mm高密度聚*烯防渗层,渗透系数K≤1.0×10-10cm/s;建立暂存库定期检查制度,防渗层破损及电解液泄露可及时被发现。 六、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在地下水流向下游设置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对其水质进行监测。固体废弃物应建立分类收集制度,可回收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规范的收集、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危险废物外共心他次一及时清运,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七、加强管理,设置环保专兼人员,负责和落实环保管理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提高环保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八、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休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九、项目建设期间,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环境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自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我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上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遵守政府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略) 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或拆迁等情况,将无条件服从。 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环评对策措施、批复要求及执行情况 (1)环评对策措施要求 根据《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应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共16条,环评提出的16条均与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环评报告提出的16条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8条满足,满足率100%。 环评报告环保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见表4-1。 表4-1环评报告环保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
3.2审批文件中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盘环评〔2021〕6号),项目应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共20条,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环评批复提出的20条污染防治措施中,20条满足要求,满足率100%。 环评批复文件中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见表4-2。 表4-2环评批复文件中对策措施及项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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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云南环绿 (略) 对本项目现场监测以及分析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1、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 2、本次监测所使用的所有计量仪器均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可朔源到国家计量标准,见附件8。 3、声级计在监测前后均使用在校准有效期内的声标准器进行校准,校准合格。 4、监测采样记录、分析记录采用一级校核制度,监测报告采用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 5、本项目的监测、分析人 (略) 环境保护厅培训,取得《 (略) 社会化环境监测上岗证》的人员承担,见附件8。 昆明万 (略) 负责制定有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环保规章主要包括:环保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报表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 严格在岗人员操作管理,操作人员须通过培训和定期考核,方可上岗,与此同时,加强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方法及分析设备情况详见检测报告。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该项目环境报告的批复设置。监测布点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日至**日,云南环绿 (略) 对项目区废气及噪声、地下水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噪声 (1)监测点位:项目区四周厂界外1m处各监测1个点,共4监测点。 (2)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eq。 (3)监测时间及频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2次。 2、有组织废气 (1)监测点:排气筒进、出口。 (2)监测项目:硫酸雾。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3、无组织废气 (1)监测点:厂界上风向1个点、厂界下风向3个点,共4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硫酸雾。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3、地下水 (1)监测点: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共1个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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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为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共4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硫酸雾,执行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检测结果见表7-1。 表7-1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表7-2 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二)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根据项目区运营情况及周边情况,共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为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每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两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经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从两天的监测结果来看,项目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噪声达标排放。 (三)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为了调查,项目运营期是否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对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进行了地下水监测。 表7-4地下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现状监测结果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工程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本次验收监测由监测单位云南环绿 (略) 完成,监测期间,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监测数据有效。
项目实际不设置生活区,无废水产生,厂房四周已设置雨水沟,通过导流管引入厂区外已有雨水沟道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特殊情况下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产生的硫酸雾及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运营期间正常工况下无硫酸雾废气产生。本项目厂房为全封闭式厂房。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区内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总风量为6000m3/h)收集,经酸雾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铁脱硫剂)吸收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日至**日,云南环绿 (略) 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进、出口以及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共4个监测点的无组织硫酸雾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有组织硫酸雾浓度≤45mg/m3、无组织硫酸雾浓度≤1.2mg/m3。 综上所述,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的各污染物的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抽排风系统设备噪声。 云南环绿 (略) 于**日至**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生产期间昼间噪声范围值在48~56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值在39~44(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来源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液电解液:采用专业塑料周转箱(要求耐酸、防渗)+设防酸、防渗塑料托盘+渗滤液收集沟(耐酸、防渗)+渗滤液收集池(耐酸、防渗)+带盖密闭专用桶(防酸、防渗)2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采用带盖密闭、防酸、防渗专用桶1个对其进行收集,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云南 (略) 进行处置,目前已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书(危废协议附件3),该公司是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5)地下水 为了调查,项目运营期是否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云南环绿 (略) 于**日至**日对对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进行了地下水监测。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区西南侧地下径流方向下游470m为两面寺村饮用水井现状监测结果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6)结论 根据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与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对比分析,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8-1 本验收项目与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对比分析
①根据上表分析,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备验收条件;②同时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无重大变更;③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处理措施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均满足验收;④本项目验收范围自立项到竣工运行的全过程,环评手续完善,做到“三同时”,验收依据充分,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本项目总体上符合竣工验收的要求,“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昆明万事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购销仓储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略) 盘龙区青云街道两面寺大凹村386号附1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F5191再生物资回 收与批发 | 建设性质 | R新建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中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0000t,仓库最大暂存量为30t,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60天 | 环评单位 | 云南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 审批文号 | (盘环评〔2021〕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一般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1年5月 | 竣工日期 | 2021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略) | 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6Q35191M001V | |||||||||||||||||||||
验收单位 | 昆明万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云南环绿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6.125 | 所占比例(%) | 13.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 | 实际总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17 | 所占比例(%) | 16.8 | |||||||||||||||||||||
废水治理(万元) | 0.1 | 废气治理(万元) | 6 | 噪声治理(万元) | / | 固废治理(万元) | 0.0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风险) | 14.04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4800h | |||||||||||||||||||||||
运营单位 | 昆明万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6Q35191M | 验收时间 | 2021年11月 | |||||||||||||||||||||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 水 | 无废水产生 | |||||||||||||||||||||||||
悬浮物(mg/L) | ||||||||||||||||||||||||||
化学需氧量(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
废 气 | ||||||||||||||||||||||||||
硫酸雾 | 未检出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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