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2-06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梦幻家具年产2000套高端实木家居生产项目 | (略) 旺苍县嘉川镇胜利村 | (略) | 四川清元 (略) | 本项目属于家居制造产业,同时拟建地位于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A区(家居产业园)集群,即嘉川镇北胜利村(为《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空间规划》确定的家居建材制造产业承接地)内,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与该规划的产业发展规划相符。规划范围面积约为855.4262公顷[生物资源综合利用B功能区面积为83.5837公顷、机械加工产业集聚功能区面积为142.4257公顷、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含旺苍嘉川化工园区)面积为428.0625公顷、生物资源综合利用A区(家居制造功能区)面积为201.3543公顷]。 |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醛气体,主要源于装修时产生的扬尘和刷油漆时产生的*醛气体。施工单位必须 (略) 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人员健康产生影响; ②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许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 ③在粉刷油漆阶段,做好通风工作; ④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 在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切实按照规定执行的前提下,施工活动不会明显影响场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而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污染也将消失。 2、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源于各种装修机械所产生的噪声。 由于项目建设是在室内建设,墙壁可作为一层消声层。同时项目拟建地距离周边住户较远,可大大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各敏感点的影响。为了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将高噪声的作业点合理的布置于靠施工区域的南侧,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作用减少对西北面居民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日)标准要求。 ④在“两考”及其他学生考试期间禁止施工。 ⑤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 本项目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 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等杂物。项目使用已建成房屋,因此只有对构筑体进行少量改造。建筑垃圾收集堆放到指定垃圾堆放处,并及时进行清理。建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正常情况保持在15人,工地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生活垃圾经袋装分类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妥善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了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不致造成二次污染。 4、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工地生活污水。建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正常情况保持在15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75m3/d,以排放系数0.80计,排放量为0.6m3/d。项目通过房屋内现有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旺苍尚武片区10#标准厂房南侧已建的化粪池(100m3)预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5、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在租赁现有房屋内进行生产作业,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运营期: 1、废水: ① 废水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帘柜用水、车间地面拖布清洗废水、员工生活用水。 经查阅相关网站,目前国家未发布家具行业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中6.4规定,污染源源强可采用产污系数法和排污系数法。 ② 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项目租赁房屋内配套有卫生间,其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100m3)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旺苍尚武片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喷漆房水帘柜为循环用水,不外排。循环水池(5m3)内定期添加絮凝剂进行沉淀,沉淀物打捞后作为危废进行处置,定期添加自来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拖布进行保洁,拖布清洗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喷漆、晾干、打磨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或颗粒物及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A、木工车间颗粒物 本项目开料、打孔、刨、镂铣等工序将会产生木质粉尘,本环评依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的产排污系数核算,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年使用木料约600m3,其颗粒物产污系统按150g/m3-原料计算,其颗粒物产生量为0.09t/a。 B、打磨、砂光颗粒物 项目半成品打磨及砂光会产生颗粒物,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的产排污系数核算,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喷漆面积约3000 m2,其颗粒物产污系统按23.5g/m3-产品计算,其颗粒物产生量为0.705t/a。 C、拼板废气 本项目在拼板工序采用采用水基性粘合剂,根据其检测报告(粘合剂-报告编号A*2C),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此,本次不考虑拼板工序废气。 D、晾干室(兼手擦油漆)废气 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西北侧区域设置1处晾干室(兼手擦油漆),占地70m2,高3.5m。主要作为喷漆后产品的干燥,同时兼顾手擦油漆功能,为密闭式结构。手擦油漆在工作期间内进行作业(8h/h),晾干室一般当天进入干燥室的工件第二天上班时取出,干燥室晾干后段时间有机废气几乎不挥发,因此干燥室本环评取8小时进行核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烯酸聚氨酯面漆、环氧底漆、PU硬化剂、聚酯稀释剂 检验报告(ST*)、水性环氧树脂防腐涂料、水性聚氨脂涂料产品质检结果中VOCs、苯系物的含量,通过物料衡算法计算,其VOCs、苯系物产生量分别为:0.189t/a、0.074t/a。 E、喷漆房废气 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西北侧区域设置1处密闭喷漆室(占地30m2,高3.5m),喷漆室每天工作约1小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烯酸聚氨酯面漆、环氧底漆、PU硬化剂、聚酯稀释剂 检验报告(ST*)、水性环氧树脂防腐涂料、水性聚氨脂涂料产品质检结果中VOCs、苯系物的含量,通过物料衡算法计算,其VOCs、苯系物产生量分别为:0.095t/a、0.037t/a。 颗粒物通过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的产排污系数核算,其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0.489t/a。 F、电烘干箱废气 本项目配套1台电烘干箱,对需要进行烘干处理的原材料(木料)进行烘干处理,在烘干过程中,主要对木料中的水份进行烘干,其外排废气主要为水蒸汽。其水蒸汽对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不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G、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喷淋废水回用系统废气 本项目喷淋废水回用系统与密闭负压喷漆房为成套设备,其废水系统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直接经喷漆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危险废物暂存间在暂存危险废物期间会产生的少量挥发性废气,其产生量甚微,通过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 3、噪声: 家具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单片锯、万向摇臂锯、压刨机、立铣机、方眼锯、砂光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 根据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所示: A、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各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B、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C、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进行文明作业,要求驾驶员在进出厂区及通过住户路段通过降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方式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高噪声; D、项目生产环节布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E、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在午休及中高考期进行高噪声作业。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屑、木块、锯末及边角料,喷漆房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过滤棉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 在生产车间西北侧区域设置1处占地10m2的危废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并委托具的危废的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危废间内要设置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危废暂存间要做好防渗措施,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梦幻家具年产2000套高端实木家居生产项目 | (略) 旺苍县嘉川镇胜利村 | (略) | 四川清元 (略) | 本项目属于家居制造产业,同时拟建地位于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A区(家居产业园)集群,即嘉川镇北胜利村(为《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空间规划》确定的家居建材制造产业承接地)内,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与该规划的产业发展规划相符。规划范围面积约为855.4262公顷[生物资源综合利用B功能区面积为83.5837公顷、机械加工产业集聚功能区面积为142.4257公顷、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含旺苍嘉川化工园区)面积为428.0625公顷、生物资源综合利用A区(家居制造功能区)面积为201.3543公顷]。 |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醛气体,主要源于装修时产生的扬尘和刷油漆时产生的*醛气体。施工单位必须 (略) 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人员健康产生影响; ②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许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 ③在粉刷油漆阶段,做好通风工作; ④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 在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切实按照规定执行的前提下,施工活动不会明显影响场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而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污染也将消失。 2、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源于各种装修机械所产生的噪声。 由于项目建设是在室内建设,墙壁可作为一层消声层。同时项目拟建地距离周边住户较远,可大大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各敏感点的影响。为了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将高噪声的作业点合理的布置于靠施工区域的南侧,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作用减少对西北面居民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日)标准要求。 ④在“两考”及其他学生考试期间禁止施工。 ⑤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 本项目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 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等杂物。项目使用已建成房屋,因此只有对构筑体进行少量改造。建筑垃圾收集堆放到指定垃圾堆放处,并及时进行清理。建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正常情况保持在15人,工地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生活垃圾经袋装分类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妥善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了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不致造成二次污染。 4、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工地生活污水。建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正常情况保持在15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75m3/d,以排放系数0.80计,排放量为0.6m3/d。项目通过房屋内现有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旺苍尚武片区10#标准厂房南侧已建的化粪池(100m3)预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5、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在租赁现有房屋内进行生产作业,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运营期: 1、废水: ① 废水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帘柜用水、车间地面拖布清洗废水、员工生活用水。 经查阅相关网站,目前国家未发布家具行业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中6.4规定,污染源源强可采用产污系数法和排污系数法。 ② 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项目租赁房屋内配套有卫生间,其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100m3)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旺苍尚武片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喷漆房水帘柜为循环用水,不外排。循环水池(5m3)内定期添加絮凝剂进行沉淀,沉淀物打捞后作为危废进行处置,定期添加自来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拖布进行保洁,拖布清洗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喷漆、晾干、打磨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或颗粒物及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A、木工车间颗粒物 本项目开料、打孔、刨、镂铣等工序将会产生木质粉尘,本环评依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的产排污系数核算,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年使用木料约600m3,其颗粒物产污系统按150g/m3-原料计算,其颗粒物产生量为0.09t/a。 B、打磨、砂光颗粒物 项目半成品打磨及砂光会产生颗粒物,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的产排污系数核算,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喷漆面积约3000 m2,其颗粒物产污系统按23.5g/m3-产品计算,其颗粒物产生量为0.705t/a。 C、拼板废气 本项目在拼板工序采用采用水基性粘合剂,根据其检测报告(粘合剂-报告编号A*2C),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此,本次不考虑拼板工序废气。 D、晾干室(兼手擦油漆)废气 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西北侧区域设置1处晾干室(兼手擦油漆),占地70m2,高3.5m。主要作为喷漆后产品的干燥,同时兼顾手擦油漆功能,为密闭式结构。手擦油漆在工作期间内进行作业(8h/h),晾干室一般当天进入干燥室的工件第二天上班时取出,干燥室晾干后段时间有机废气几乎不挥发,因此干燥室本环评取8小时进行核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烯酸聚氨酯面漆、环氧底漆、PU硬化剂、聚酯稀释剂 检验报告(ST*)、水性环氧树脂防腐涂料、水性聚氨脂涂料产品质检结果中VOCs、苯系物的含量,通过物料衡算法计算,其VOCs、苯系物产生量分别为:0.189t/a、0.074t/a。 E、喷漆房废气 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西北侧区域设置1处密闭喷漆室(占地30m2,高3.5m),喷漆室每天工作约1小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烯酸聚氨酯面漆、环氧底漆、PU硬化剂、聚酯稀释剂 检验报告(ST*)、水性环氧树脂防腐涂料、水性聚氨脂涂料产品质检结果中VOCs、苯系物的含量,通过物料衡算法计算,其VOCs、苯系物产生量分别为:0.095t/a、0.037t/a。 颗粒物通过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的产排污系数核算,其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0.489t/a。 F、电烘干箱废气 本项目配套1台电烘干箱,对需要进行烘干处理的原材料(木料)进行烘干处理,在烘干过程中,主要对木料中的水份进行烘干,其外排废气主要为水蒸汽。其水蒸汽对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不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G、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喷淋废水回用系统废气 本项目喷淋废水回用系统与密闭负压喷漆房为成套设备,其废水系统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直接经喷漆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危险废物暂存间在暂存危险废物期间会产生的少量挥发性废气,其产生量甚微,通过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 3、噪声: 家具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单片锯、万向摇臂锯、压刨机、立铣机、方眼锯、砂光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 根据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所示: A、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各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B、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C、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进行文明作业,要求驾驶员在进出厂区及通过住户路段通过降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方式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高噪声; D、项目生产环节布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E、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在午休及中高考期进行高噪声作业。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屑、木块、锯末及边角料,喷漆房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过滤棉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 在生产车间西北侧区域设置1处占地10m2的危废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并委托具的危废的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危废间内要设置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危废暂存间要做好防渗措施,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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