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嘉吉饲料蛋白科技有限公司磷脂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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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嘉吉饲料蛋白科技有限公司磷脂加工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嘉吉饲料蛋白科技有限公司磷脂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麻涌镇麻涌港前路32号
建设单位东莞嘉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中熙 (略)
项目概况东莞嘉吉 (略) (略) (略) 麻涌镇麻涌港前路32号,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2′4.446″,北纬23°1′1.0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C。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申请改扩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①本次改扩建增资150万元美元,饲用磷脂生产车间依托锅炉原厂房(原有锅炉已拆除),不新增占地面积。饲用磷脂生产车间占原有锅炉房的厂区内面积约为330.48m2,建筑面积约为330.48m2。②新增生产饲用磷脂0.5775万吨/年,新增原料湿胶用量0.825万吨/年。③项目原审批的员工人数为160人,本次改扩建部分生产均为机械自动化操作,无需新增员工人数,由原有人员进行调配管理即可,故本次改扩建后全厂员工人数不变。项目扩建前总投资4000万美元,占地面积85800m2,建筑面积16066m2;仓库仓容:项目粮食年产量高营养饲料蛋白80万吨、大豆油18万吨。说明:项目本次改扩建依托原有的锅炉房作为饲用磷脂生产车间(原有锅炉已拆除),新增生产饲用磷脂0.5775万吨/年。本次改扩建新增部分为一套完整的生产系统,与原建设工程无直接关系,故原建设工程产排污状况不变。故改扩建项目仅对进行评价。改扩建后总投资4230万美元,占地面积85800m2,建筑面积16066m2。本次改扩建主要增加饲用磷脂的加工生产,改扩建后饲用磷脂的年产量0.5775万吨,其余产品年产量不变:高营养饲料蛋白80万吨、大豆油18万吨。项目共有员工1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抽真空、冷凝废水:项目生产废水(2431.16t/a)一起经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作为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系统冷却用水,不外排。立式薄膜蒸发器设备冷却水:项目立式薄膜蒸发器设备的降温会用到少量冷却水。立式薄膜蒸发器设备冷却循环冷却水是为了保证设备处于合理的工作温度而设置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饲用磷脂干燥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饲用磷脂干燥、二次冷凝、抽真空恶臭:改扩建项目在饲用磷脂干燥、二次冷凝、抽真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成分是油脂中的异味物质和游离脂肪酸。改扩建项目采用全封闭生产设备,各工艺设备之间均通过密闭管道连接,仅有极少量的异味逸散,故改扩建项目对产生的臭气浓度不做定量分析,只做定性分析。逸出设备的少量异味经车间内设置的排风扇排出。可使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废水处理站恶臭: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为减少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改扩建项目对缓冲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处理,由压滤机对污泥进行压滤快速脱水并及时清运,则废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环评文件对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等文件相符性分析不到位;2.改扩建前、后工程内容分析不到位;3.原辅材料与产品产能不匹配;4.未分析饲用磷脂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规格;5.未明确原料储罐、水封罐的容积;6.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回收率前后不一致,冷却水量存疑;7.未明确改扩建后锅炉除尘脱硫设备的数量;8.工艺流程图遗漏蒸汽的投入标识;9.未分析脱胶工艺原理,未明确脱胶工序是否有废气产生;10.未明确车间地面、各生产设备、储罐是否需要清洗,未明确是否有清洗废水产生;1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分析不到位;12.动植物油产生浓度取值依据存疑;13.生产废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不到位;14.生产废水产生浓度存疑;15.噪声源强分析不到位;16.未明确是否有罐底残渣等废物产生;17.附图5未明确生产车间层高,遗漏生产车间内部现状图。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嘉吉饲料蛋白科技有限公司磷脂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麻涌镇麻涌港前路32号
建设单位东莞嘉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中熙 (略)
项目概况东莞嘉吉 (略) (略) (略) 麻涌镇麻涌港前路32号,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2′4.446″,北纬23°1′1.0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C。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申请改扩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①本次改扩建增资150万元美元,饲用磷脂生产车间依托锅炉原厂房(原有锅炉已拆除),不新增占地面积。饲用磷脂生产车间占原有锅炉房的厂区内面积约为330.48m2,建筑面积约为330.48m2。②新增生产饲用磷脂0.5775万吨/年,新增原料湿胶用量0.825万吨/年。③项目原审批的员工人数为160人,本次改扩建部分生产均为机械自动化操作,无需新增员工人数,由原有人员进行调配管理即可,故本次改扩建后全厂员工人数不变。项目扩建前总投资4000万美元,占地面积85800m2,建筑面积16066m2;仓库仓容:项目粮食年产量高营养饲料蛋白80万吨、大豆油18万吨。说明:项目本次改扩建依托原有的锅炉房作为饲用磷脂生产车间(原有锅炉已拆除),新增生产饲用磷脂0.5775万吨/年。本次改扩建新增部分为一套完整的生产系统,与原建设工程无直接关系,故原建设工程产排污状况不变。故改扩建项目仅对进行评价。改扩建后总投资4230万美元,占地面积85800m2,建筑面积16066m2。本次改扩建主要增加饲用磷脂的加工生产,改扩建后饲用磷脂的年产量0.5775万吨,其余产品年产量不变:高营养饲料蛋白80万吨、大豆油18万吨。项目共有员工1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抽真空、冷凝废水:项目生产废水(2431.16t/a)一起经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作为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系统冷却用水,不外排。立式薄膜蒸发器设备冷却水:项目立式薄膜蒸发器设备的降温会用到少量冷却水。立式薄膜蒸发器设备冷却循环冷却水是为了保证设备处于合理的工作温度而设置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饲用磷脂干燥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饲用磷脂干燥、二次冷凝、抽真空恶臭:改扩建项目在饲用磷脂干燥、二次冷凝、抽真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成分是油脂中的异味物质和游离脂肪酸。改扩建项目采用全封闭生产设备,各工艺设备之间均通过密闭管道连接,仅有极少量的异味逸散,故改扩建项目对产生的臭气浓度不做定量分析,只做定性分析。逸出设备的少量异味经车间内设置的排风扇排出。可使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废水处理站恶臭: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为减少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改扩建项目对缓冲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处理,由压滤机对污泥进行压滤快速脱水并及时清运,则废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环评文件对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等文件相符性分析不到位;2.改扩建前、后工程内容分析不到位;3.原辅材料与产品产能不匹配;4.未分析饲用磷脂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规格;5.未明确原料储罐、水封罐的容积;6.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回收率前后不一致,冷却水量存疑;7.未明确改扩建后锅炉除尘脱硫设备的数量;8.工艺流程图遗漏蒸汽的投入标识;9.未分析脱胶工艺原理,未明确脱胶工序是否有废气产生;10.未明确车间地面、各生产设备、储罐是否需要清洗,未明确是否有清洗废水产生;1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分析不到位;12.动植物油产生浓度取值依据存疑;13.生产废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不到位;14.生产废水产生浓度存疑;15.噪声源强分析不到位;16.未明确是否有罐底残渣等废物产生;17.附图5未明确生产车间层高,遗漏生产车间内部现状图。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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