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2-11-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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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2-11-2411:19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泰州国 (略)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工程滚装项目

项目名称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工程滚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永安作业区

建设单位

泰州国 (略)

环评机构

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国 (略)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68号。本次改建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利用现有通用码头,新增货物为整装汽车,装载方式为滚装,码头前沿保持现状不进行改建,同时委托相关厂家定制可移动式滚装船活动跳板,为 (略) 泰州分公司的整装汽车提供码头运输,通过滚装船运输至上海进行出口销售,年运输5.2万辆整装汽车。若无长城汽车运输需求时,码头用于现有集装箱装卸运输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方便后期环保监管,本次编制环评进行报批。

对照《泰州港总体规划》,本项目利用现有40000吨级的通用泊位及岸线(总的岸线长度235米,本项目利用岸线长度为110m),依托现有码头作业区域,码头前沿保持现状不进行改建,新增货物为整装汽车,年运输整装汽车5.2万辆,通过可移动式滚装船活动跳板运输至滚装船上。项目用水主要为船舶人员的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小满足资源利用水平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泰州港总体规划中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的规划定位。对照《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未被列入《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负面清单内,符合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次改建项目利用现有通用码头,转运货种为整装汽车,码头区域及周边道路采用沥青硬化路面,整装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码头通过洒水降尘,设置喷雾等措施;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限制车速,采取优质无铅汽油措施;船舶废气通过加强停靠船舶的管理,采用优质燃料。

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废气污染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15097—2016)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建设项目实施后各项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收集 (略) (略) 处理,船舶含油废水由船舶自行收集委托处置,均不在码头水域排放。

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该项目主要为滚转船在靠岸及出港鸣笛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加强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采取本环评报告中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航道两侧25m范围内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泰州蕾灵 (略) 蕾灵百奥(医药城)兽用诊断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蕾灵百奥(医药城)兽用诊断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5幢6层

建设单位

泰州蕾灵 (略)

环评机构

苏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蕾灵 (略) 租用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5幢6层1886.1平方米,建设兽用诊断制品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质检、仓储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18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兽用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3万盒及免疫学类诊断制品1万盒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于**日取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泰高新行审备〔2022〕23号,项目代码:2202-*-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原料配置废气、危废暂存废气。项目废气经车间“中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网”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相关标准;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污水管网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废 (略) ;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江苏益明 (略) 无针注射器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无针注射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1幢8-9层

建设单位

江苏益明 (略)

环评机构

苏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无针注射又称射流注射,是利用动力源产生的瞬时高压使注射器内药物(液体或冻干粉)通过喷嘴形成高速、高压的喷射流(流速一般大于100m/s),从而使药物穿透皮肤外层到皮下、皮内等组织层释放药效的医疗器械装置。无针注射器能够减轻注射过程中疼痛感,消除恐针患者的恐惧心理,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减少过敏的症状等;提高药物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药物起效时间缩短,减少费用;不会损伤皮下组织,避免了因长期注射形成硬结;几乎能够完全杜绝交叉感染,并且避免职业暴露的风险;改善患者的焦虑抑郁情绪,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 (略) 场占有率较低, (略) 场需求,江苏益明 (略) 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1幢8-9层标准厂房3799.98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研发、办公、质检、仓储、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无针注射器10000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过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通过租赁厂房楼顶1根50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标准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 (略) 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检验废弃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调过滤器等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塑料及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等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泰州国 (略)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工程滚装项目

项目名称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工程滚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永安作业区

建设单位

泰州国 (略)

环评机构

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国 (略)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68号。本次改建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利用现有通用码头,新增货物为整装汽车,装载方式为滚装,码头前沿保持现状不进行改建,同时委托相关厂家定制可移动式滚装船活动跳板,为 (略) 泰州分公司的整装汽车提供码头运输,通过滚装船运输至上海进行出口销售,年运输5.2万辆整装汽车。若无长城汽车运输需求时,码头用于现有集装箱装卸运输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方便后期环保监管,本次编制环评进行报批。

对照《泰州港总体规划》,本项目利用现有40000吨级的通用泊位及岸线(总的岸线长度235米,本项目利用岸线长度为110m),依托现有码头作业区域,码头前沿保持现状不进行改建,新增货物为整装汽车,年运输整装汽车5.2万辆,通过可移动式滚装船活动跳板运输至滚装船上。项目用水主要为船舶人员的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小满足资源利用水平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泰州港总体规划中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的规划定位。对照《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未被列入《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泰州港核心港区中部片区负面清单内,符合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次改建项目利用现有通用码头,转运货种为整装汽车,码头区域及周边道路采用沥青硬化路面,整装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码头通过洒水降尘,设置喷雾等措施;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限制车速,采取优质无铅汽油措施;船舶废气通过加强停靠船舶的管理,采用优质燃料。

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废气污染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15097—2016)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建设项目实施后各项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收集 (略) (略) 处理,船舶含油废水由船舶自行收集委托处置,均不在码头水域排放。

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该项目主要为滚转船在靠岸及出港鸣笛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加强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采取本环评报告中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航道两侧25m范围内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泰州蕾灵 (略) 蕾灵百奥(医药城)兽用诊断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蕾灵百奥(医药城)兽用诊断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5幢6层

建设单位

泰州蕾灵 (略)

环评机构

苏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蕾灵 (略) 租用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5幢6层1886.1平方米,建设兽用诊断制品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质检、仓储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18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兽用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3万盒及免疫学类诊断制品1万盒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于**日取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泰高新行审备〔2022〕23号,项目代码:2202-*-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原料配置废气、危废暂存废气。项目废气经车间“中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网”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相关标准;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污水管网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废 (略) ;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江苏益明 (略) 无针注射器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无针注射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1幢8-9层

建设单位

江苏益明 (略)

环评机构

苏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无针注射又称射流注射,是利用动力源产生的瞬时高压使注射器内药物(液体或冻干粉)通过喷嘴形成高速、高压的喷射流(流速一般大于100m/s),从而使药物穿透皮肤外层到皮下、皮内等组织层释放药效的医疗器械装置。无针注射器能够减轻注射过程中疼痛感,消除恐针患者的恐惧心理,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减少过敏的症状等;提高药物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药物起效时间缩短,减少费用;不会损伤皮下组织,避免了因长期注射形成硬结;几乎能够完全杜绝交叉感染,并且避免职业暴露的风险;改善患者的焦虑抑郁情绪,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 (略) 场占有率较低, (略) 场需求,江苏益明 (略) 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1幢8-9层标准厂房3799.98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研发、办公、质检、仓储、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无针注射器10000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过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通过租赁厂房楼顶1根50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标准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 (略) 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检验废弃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调过滤器等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塑料及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等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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