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威海南海新区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
2022年度威海南海新区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
索引号 | *MB*XD/2022-0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威海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 **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根据《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关 (略) 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 (略) 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4号)《 (略) 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政策十二条》(威人组发〔2019〕7号)《关于支持“1+4+N”创新平台体系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威人组发〔2021〕4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受理审核2022年度大学生生活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月28日启动,12月16日前结束。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博士后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的,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 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在我区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下同), (略) 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日)。
3. 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在我区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到教育系统( (略) 、体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日)。
4. 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2020年及以后首次来威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三、津贴标准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 教育系统( (略) 、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不与博士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四、受理审核程序
1. 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 (略) 所、 (略) 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 (略) 所、市属 (略) 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对在企业、 (略) 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采取承诺制免申报材料的方式,主动向大学生兑现津贴资金。在企业、 (略) 所就业的人员由所在单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向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信息确认。具体流程为(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①用人单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对系统推送的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确认;
②对有遗漏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系统进行增补;
③导出承诺书和公示模板,将所有人员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④公示无异议后,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月的工资流水。
另外,所有企业新增补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在高校、 (略) 校、体育学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创业人员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
(4)博士后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http://**)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办咨询电话:0631-*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办咨询电话:0631-*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办咨询电话:0631-*
5.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 (略) 产 (略) 提出申请。
市产 (略) 咨询电话:0631-*
3.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高校、技校、体校).docx
威海南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索引号 | *MB*XD/2022-0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威海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 **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根据《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关 (略) 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 (略) 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4号)《 (略) 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政策十二条》(威人组发〔2019〕7号)《关于支持“1+4+N”创新平台体系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威人组发〔2021〕4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受理审核2022年度大学生生活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月28日启动,12月16日前结束。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博士后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的,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 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在我区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下同), (略) 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日)。
3. 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在我区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到教育系统( (略) 、体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日)。
4. 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2020年及以后首次来威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三、津贴标准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 教育系统( (略) 、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不与博士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四、受理审核程序
1. 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 (略) 所、 (略) 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 (略) 所、市属 (略) 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对在企业、 (略) 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采取承诺制免申报材料的方式,主动向大学生兑现津贴资金。在企业、 (略) 所就业的人员由所在单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向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信息确认。具体流程为(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①用人单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对系统推送的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确认;
②对有遗漏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系统进行增补;
③导出承诺书和公示模板,将所有人员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④公示无异议后,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月的工资流水。
另外,所有企业新增补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在高校、 (略) 校、体育学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创业人员 (略) 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
(4)博士后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http://**)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办咨询电话:0631-*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办咨询电话:0631-*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
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办咨询电话:0631-*
5.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 (略) 产 (略) 提出申请。
市产 (略) 咨询电话:0631-*
3.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高校、技校、体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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