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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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报废机动车(燃油类、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

(略)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盛瑞路118号

(略) 金回报废 (略)

(略) (略)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1)在现有拆解车间内南侧闲置区域新增一条新能源机动车预拆解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预拆解新能源汽车5000辆;2)新增员工10人,工作制由一班制调整为两班制,依托现有燃油汽车拆解生产线并增加粉碎和打包工序,将生产规模由年拆解5000辆扩大为年拆解18000辆;3)报废机动车暂存场所进行地面硬化。

1、拆解预处理-废油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油液抽取及拆油箱等有非*烷总烃挥发的岗位进行固定操作,并在岗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尺寸为6m*3m*0.4m,集气罩类型为长方形,收集率按80%计,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拆解预处理-制冷剂废气:

抽取安装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然后排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3、剪切、切割、破碎、打包粉尘:

根据前文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物料组成分析,项目废钢产量约19151.45t/a,塑料产生量为1331.75t/a,橡胶产生量为1346.5t/a,则废钢剪切粉尘产生量0.13789t/a、废钢切割粉尘产生量0.01915t/a,塑料、橡胶破碎粉尘产生量0.96417t/a、废钢打包粉尘产生量0.00958t/a,剪切、切割粉尘和破碎粉尘经集尘装置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废油液暂存废气:

废油液暂存过程中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47355t/a。该部分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小,在暂存间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1)地面清洗废水W1

项目拆解车间日常以清扫为主,并定期采用拖把清洗。地面清洗排水量约为257.4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并结合本项目废水特点,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

(2)初期雨水W2

厂区初期雨水主要为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露天堆场等,年初期雨水量为1500m3/a,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

(3)生活污水W3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厂区内不设食堂、不安排员工住宿,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56.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BOD5类等。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备房等降噪措施,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

①一般固废

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橡胶等属于可回收综合利用部分,作为产品外售相应单位;废动力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动力电池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可用零部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附近修理厂;五大总成属于特殊固废,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 (略) 进行处置;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海绵、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均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

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运输应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评价要求所存的废铅蓄电池过磅称重,严格控制贮存量。同时废铅蓄电池储存应设有金属外框加固的专业塑料箱及周转箱(防止存放的废铅蓄电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渗),周转箱下方设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方设耐酸、防渗塑料托盘,可有效收集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电解液,主用于废电池破损产生电解液的三重防护。未破损铅蓄电池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900-052-31,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③废电容器

项目废旧汽车中的废电容器(含有多氯联苯)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10 类别,具有毒性,采用耐酸容器进行临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④废尾气净化催化剂

项目废旧汽车尾气净化装置中的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50类别,具有毒性,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⑤废油液

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各类废油液,主要为发动机油、刹车油、汽油、柴油、变速箱油等,设置密闭储存桶,置于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固定装置,分类储存各类油品,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⑥废空调制冷剂

项目废旧汽车拆解过程中抽取的制冷剂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规定的危险废物,设置密闭储存桶,暂存于危废车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⑦废电路板

项目废旧汽车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等电路板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⑧废机油滤清器

项目废旧汽车滤清器中含有机油、灰尘、金属颗粒、碳沉淀物和煤烟颗粒,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49 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⑨含汞开关

项目废旧汽车拆解产生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含汞开关)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29 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⑩含铅部件

项目废旧汽车拆解产生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含铅部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31 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石棉废物

拆解报废机动车制动器衬片产生的石棉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36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液化气罐

燃气汽车拆除下的液化气罐属于《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指定的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49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废油泥

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泥,采用专用容器进行临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储存容器需防渗临时储存场所达到重点防渗区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另外,对于沾染了废油液等的部件,评价要求其临时储存场所按照危废储存场所进行设计。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均为同类型企业常用的处理措施,处置方式可行。

二、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

四、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报废机动车(燃油类、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

(略)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盛瑞路118号

(略) 金回报废 (略)

(略) (略)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1)在现有拆解车间内南侧闲置区域新增一条新能源机动车预拆解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预拆解新能源汽车5000辆;2)新增员工10人,工作制由一班制调整为两班制,依托现有燃油汽车拆解生产线并增加粉碎和打包工序,将生产规模由年拆解5000辆扩大为年拆解18000辆;3)报废机动车暂存场所进行地面硬化。

1、拆解预处理-废油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油液抽取及拆油箱等有非*烷总烃挥发的岗位进行固定操作,并在岗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尺寸为6m*3m*0.4m,集气罩类型为长方形,收集率按80%计,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拆解预处理-制冷剂废气:

抽取安装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然后排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3、剪切、切割、破碎、打包粉尘:

根据前文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物料组成分析,项目废钢产量约19151.45t/a,塑料产生量为1331.75t/a,橡胶产生量为1346.5t/a,则废钢剪切粉尘产生量0.13789t/a、废钢切割粉尘产生量0.01915t/a,塑料、橡胶破碎粉尘产生量0.96417t/a、废钢打包粉尘产生量0.00958t/a,剪切、切割粉尘和破碎粉尘经集尘装置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废油液暂存废气:

废油液暂存过程中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47355t/a。该部分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小,在暂存间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1)地面清洗废水W1

项目拆解车间日常以清扫为主,并定期采用拖把清洗。地面清洗排水量约为257.4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并结合本项目废水特点,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

(2)初期雨水W2

厂区初期雨水主要为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露天堆场等,年初期雨水量为1500m3/a,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

(3)生活污水W3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厂区内不设食堂、不安排员工住宿,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56.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BOD5类等。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备房等降噪措施,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

①一般固废

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橡胶等属于可回收综合利用部分,作为产品外售相应单位;废动力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动力电池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可用零部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附近修理厂;五大总成属于特殊固废,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 (略) 进行处置;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海绵、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均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

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运输应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评价要求所存的废铅蓄电池过磅称重,严格控制贮存量。同时废铅蓄电池储存应设有金属外框加固的专业塑料箱及周转箱(防止存放的废铅蓄电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渗),周转箱下方设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方设耐酸、防渗塑料托盘,可有效收集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电解液,主用于废电池破损产生电解液的三重防护。未破损铅蓄电池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900-052-31,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③废电容器

项目废旧汽车中的废电容器(含有多氯联苯)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10 类别,具有毒性,采用耐酸容器进行临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④废尾气净化催化剂

项目废旧汽车尾气净化装置中的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50类别,具有毒性,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⑤废油液

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各类废油液,主要为发动机油、刹车油、汽油、柴油、变速箱油等,设置密闭储存桶,置于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固定装置,分类储存各类油品,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⑥废空调制冷剂

项目废旧汽车拆解过程中抽取的制冷剂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规定的危险废物,设置密闭储存桶,暂存于危废车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⑦废电路板

项目废旧汽车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等电路板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⑧废机油滤清器

项目废旧汽车滤清器中含有机油、灰尘、金属颗粒、碳沉淀物和煤烟颗粒,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49 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⑨含汞开关

项目废旧汽车拆解产生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含汞开关)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29 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⑩含铅部件

项目废旧汽车拆解产生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含铅部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31 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石棉废物

拆解报废机动车制动器衬片产生的石棉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36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液化气罐

燃气汽车拆除下的液化气罐属于《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指定的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49类别,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废油泥

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泥,采用专用容器进行临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储存容器需防渗临时储存场所达到重点防渗区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另外,对于沾染了废油液等的部件,评价要求其临时储存场所按照危废储存场所进行设计。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均为同类型企业常用的处理措施,处置方式可行。

二、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

四、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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