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日-**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宁 (略) 白酒生产建设项目 | (略) 阜蒙县文化路99号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主要建设包括单酿造车间、多粮酿造车间、新包装车间、粉碎车间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60437m2,建筑面积30168m2。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41.9万元。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主要为蒸馏锅底水,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黄水、蒸馏冷却定期排水、天然气锅炉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水、洗瓶废水、软化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蒸馏锅底水20%进行复蒸,80%混入酒糟外售;黄水用于滋养窖泥,不外排。洗瓶废水经单独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其余排入阜新蒙古贞污水厂,最终排入细河。本项目采用“酸化水解+气浮+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项目废水,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标准限值及《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 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破碎工序废气、酿造车间废气、酒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两台天然气锅炉(6t/h、4t/h)燃烧废气分别经一根15m高排气筒(1#、2#)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经15m排气筒(3#)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酿造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酒糟暂存于全封闭的酒糟暂存间,日产日清;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区域加盖并投放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酒糟堆存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0%),经高出屋顶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酒糟、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污泥、过滤滤芯、废树脂及生活垃圾。酒糟、废包装物外售;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过滤滤芯、废气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日-**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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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宁 (略) 白酒生产建设项目 | (略) 阜蒙县文化路99号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主要建设包括单酿造车间、多粮酿造车间、新包装车间、粉碎车间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60437m2,建筑面积30168m2。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41.9万元。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主要为蒸馏锅底水,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黄水、蒸馏冷却定期排水、天然气锅炉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水、洗瓶废水、软化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蒸馏锅底水20%进行复蒸,80%混入酒糟外售;黄水用于滋养窖泥,不外排。洗瓶废水经单独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其余排入阜新蒙古贞污水厂,最终排入细河。本项目采用“酸化水解+气浮+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项目废水,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标准限值及《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 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破碎工序废气、酿造车间废气、酒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两台天然气锅炉(6t/h、4t/h)燃烧废气分别经一根15m高排气筒(1#、2#)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经15m排气筒(3#)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酿造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酒糟暂存于全封闭的酒糟暂存间,日产日清;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区域加盖并投放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酒糟堆存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0%),经高出屋顶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酒糟、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污泥、过滤滤芯、废树脂及生活垃圾。酒糟、废包装物外售;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过滤滤芯、废气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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