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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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DSA)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84-03-*) (略) 西平街南侧、纬十四路以北、经八路以西、经四路以东,总用地面积192.79 亩,《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彭响报告书》于2016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灵环函〔2016〕118号文予以批复。 (略) (略) 规划,在门诊医技综合楼 4楼手术区拟配备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以下简称DSA)用于介入治疗工作。

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核技术利用环保投资124.8万元,占总投资的17.8%,主要用于辐射防护、警示标识等措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委托宁夏绿源 (略) 编制环评报告,并于2019年12月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通过(宁核环[2019]15号),2021年08月安装完成投入试运行,2022年7月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宁环辐证[NO165])。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针对该项目屏蔽辐射防护、连锁装置、警示标识、监测设备等设施。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核技术利用环保投资124.8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的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机房屏蔽防护情况

现场DSA机房四周墙体屏蔽材料为370mm空心砖墙+1.2mm电解钢板+12mm石膏板+3mm铅板,室顶为180mm钢筋混凝土结构+2mmPb硫酸钡砂浆做补充防护,室顶为180mm钢筋混凝土结构+2mmPb硫酸钡砂浆做补充防护,观察窗和铅防护门均为3.0mmPb。

DSA机房屏蔽防护效果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规定的介入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四肢(手和足)或皮肤、公众成员的年剂量管理约束值5mSv、125mSv、0.25mSv的要求。

(二)其它

1、废气

DSA机房设置了中央空调通风,设置机械动力排风装置,非辐射气体通过排风系统外排;

2、固体废物

手术中产生的纱布、药棉、手套等医用辅料,集中回收后后依 (略) 医疗废物处置站,按照医疗废物执行转移。

职工工作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统一回收至医疗废物处置站,按生活垃圾处置。

3、废水

DSA机房产生的生活废水集中排放至污水处理站处置。

四、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经现场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勘查,DSA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环境监测结果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该核技术应用项目涉及的职业人员及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项目建设布局符合环评报告要求,设置屏蔽措施、辐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及防护用品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已建成辐射安全管理体制,并制定一系列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而确保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保证辐射管理工作的进行。

(略) DSA评审资料(公示版).pdf

(略) (略) 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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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DSA)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84-03-*) (略) 西平街南侧、纬十四路以北、经八路以西、经四路以东,总用地面积192.79 亩,《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彭响报告书》于2016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灵环函〔2016〕118号文予以批复。 (略) (略) 规划,在门诊医技综合楼 4楼手术区拟配备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以下简称DSA)用于介入治疗工作。

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核技术利用环保投资124.8万元,占总投资的17.8%,主要用于辐射防护、警示标识等措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委托宁夏绿源 (略) 编制环评报告,并于2019年12月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通过(宁核环[2019]15号),2021年08月安装完成投入试运行,2022年7月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宁环辐证[NO165])。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针对该项目屏蔽辐射防护、连锁装置、警示标识、监测设备等设施。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核技术利用环保投资124.8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的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机房屏蔽防护情况

现场DSA机房四周墙体屏蔽材料为370mm空心砖墙+1.2mm电解钢板+12mm石膏板+3mm铅板,室顶为180mm钢筋混凝土结构+2mmPb硫酸钡砂浆做补充防护,室顶为180mm钢筋混凝土结构+2mmPb硫酸钡砂浆做补充防护,观察窗和铅防护门均为3.0mmPb。

DSA机房屏蔽防护效果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规定的介入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四肢(手和足)或皮肤、公众成员的年剂量管理约束值5mSv、125mSv、0.25mSv的要求。

(二)其它

1、废气

DSA机房设置了中央空调通风,设置机械动力排风装置,非辐射气体通过排风系统外排;

2、固体废物

手术中产生的纱布、药棉、手套等医用辅料,集中回收后后依 (略) 医疗废物处置站,按照医疗废物执行转移。

职工工作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统一回收至医疗废物处置站,按生活垃圾处置。

3、废水

DSA机房产生的生活废水集中排放至污水处理站处置。

四、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经现场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勘查,DSA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环境监测结果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该核技术应用项目涉及的职业人员及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项目建设布局符合环评报告要求,设置屏蔽措施、辐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及防护用品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已建成辐射安全管理体制,并制定一系列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而确保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保证辐射管理工作的进行。

(略) DSA评审资料(公示版).pdf

(略) (略) 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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