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101号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陵 (略) 高陵湾子三合一合建站 | (略) 高陵区通远街办湾子村七组 | (略) 高陵 (略) | 陕西博浩 (略) | 该项目总投资7653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244.93m2,本项目为三合一合建站,具体三站为门站、母站和标准站。门站通过燃气管道为区域提供工业、生活用气,设计供气能力15万Nm3/h;母站为CNG槽车充装天然气,设计加气能力30万Nm3/d;标准站为燃气车加气,设计加气能力为2万Nm3/d。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放散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当设备检修、压力过高或管道事故时会通过放散管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本项目放散管高度最低为4m,放散后的天然气立即上升扩散。由于天然气比重较轻,放空天然气会迅速排入大气,不会形成聚集,并且放散废气是瞬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构成明显影响。 项目锅炉废气治理措施为“低氮燃烧器+1根8m排气筒(DA00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治理措施为NOx可行技术,燃气锅炉采用室燃炉,SO2和颗粒物不需要采取治理措施。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软水机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定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暂存在容积1.5m3的水箱中,用于站区泼洒抑尘。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站区过滤装置产生的过滤废渣,脱水干燥系统产生的含油废水和废分子筛,压缩机组产生的废机油,锅炉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员工生活垃圾。过滤废渣、含油废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定期更换下的废分子筛随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2 | 高陵蓝 (略)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 | (略) 高陵区渭阳九路999号 | 陕西 (略) | 该项目总投资33126.98万元,利用高陵蓝 (略) 厂区内预留用地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锂吸附剂生产车间、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设备车间、包装车间及库房,建筑面积总计约26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锂吸附剂12000t/a,新增盐湖提锂整线系统装置生产制造产能40000t/a(折合碳酸锂),新增包装车间处理能力40000m3/a。 |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提取废气、储罐废气、精馏废气、切割粉尘及焊接烟尘,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醇、*苯、非*烷总烃及颗粒物。①有机废气:锂吸附剂生产车间提取工艺、精馏车间精馏工艺及储罐有机废气,经分别收集后引入厂区RTO焚烧炉净化(去除效率85%)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H=25m)。②颗粒物:切割粉尘:3台切割机粉尘经各自的侧方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0%)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去除效率95%)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焊接烟尘在各作业点配备焊烟净化器,烟尘由集气罩吸入净化设备(收集效率80%),经过分离截留、过滤作用后,焊接烟尘得到净化处理后(去除效率95%)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废水排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钢材管材、焊接废料、收尘灰、废酸桶、废*醇桶、浓缩液、污泥、废包装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钢材管材、焊接废料、收尘灰、废包装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污泥经脱水后由西安尧柏水泥 (略) 处置;废酸桶、废*醇桶、浓缩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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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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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陵 (略) 高陵湾子三合一合建站 | (略) 高陵区通远街办湾子村七组 | (略) 高陵 (略) | 陕西博浩 (略) | 该项目总投资7653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244.93m2,本项目为三合一合建站,具体三站为门站、母站和标准站。门站通过燃气管道为区域提供工业、生活用气,设计供气能力15万Nm3/h;母站为CNG槽车充装天然气,设计加气能力30万Nm3/d;标准站为燃气车加气,设计加气能力为2万Nm3/d。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放散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当设备检修、压力过高或管道事故时会通过放散管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本项目放散管高度最低为4m,放散后的天然气立即上升扩散。由于天然气比重较轻,放空天然气会迅速排入大气,不会形成聚集,并且放散废气是瞬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构成明显影响。 项目锅炉废气治理措施为“低氮燃烧器+1根8m排气筒(DA00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治理措施为NOx可行技术,燃气锅炉采用室燃炉,SO2和颗粒物不需要采取治理措施。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软水机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定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暂存在容积1.5m3的水箱中,用于站区泼洒抑尘。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站区过滤装置产生的过滤废渣,脱水干燥系统产生的含油废水和废分子筛,压缩机组产生的废机油,锅炉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员工生活垃圾。过滤废渣、含油废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定期更换下的废分子筛随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2 | 高陵蓝 (略)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 | (略) 高陵区渭阳九路999号 | 陕西 (略) | 该项目总投资33126.98万元,利用高陵蓝 (略) 厂区内预留用地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锂吸附剂生产车间、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设备车间、包装车间及库房,建筑面积总计约26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锂吸附剂12000t/a,新增盐湖提锂整线系统装置生产制造产能40000t/a(折合碳酸锂),新增包装车间处理能力40000m3/a。 |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提取废气、储罐废气、精馏废气、切割粉尘及焊接烟尘,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醇、*苯、非*烷总烃及颗粒物。①有机废气:锂吸附剂生产车间提取工艺、精馏车间精馏工艺及储罐有机废气,经分别收集后引入厂区RTO焚烧炉净化(去除效率85%)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H=25m)。②颗粒物:切割粉尘:3台切割机粉尘经各自的侧方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0%)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去除效率95%)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焊接烟尘在各作业点配备焊烟净化器,烟尘由集气罩吸入净化设备(收集效率80%),经过分离截留、过滤作用后,焊接烟尘得到净化处理后(去除效率95%)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废水排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钢材管材、焊接废料、收尘灰、废酸桶、废*醇桶、浓缩液、污泥、废包装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钢材管材、焊接废料、收尘灰、废包装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污泥经脱水后由西安尧柏水泥 (略) 处置;废酸桶、废*醇桶、浓缩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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