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龙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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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龙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 (略) 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 (略) 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阳东区北惯镇台丹村委会猪山、马山、横山地段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阳江 (略) (略) (略) 阳东区北惯镇台丹村委会猪山、马山、横山地段建设阳江 (略) 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本项目产品形式主要包括散料和燃料棒,根据客户需求,散料可进一步成型制成燃料棒,也可直接出售。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

本项目固体替代燃料产品执行团体标准《水泥窑用固体替代燃料》(T/CIC 049-2021)中表1、表2 的要求,以及团体标准《火力发电用固体替代燃料》(T/CIC 048-2021)中表1、表2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本项目仅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主要产生的是安装设备噪声,只要做到文明施工,并尽可能缩短安装调试期,随施工活动结束,这种不利影响随即消失,其施工期的短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施工期的污染影响很小。

2、项目运营期产生粉尘和的非*烷总烃,项目共设有2个废气处理收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Ⅰ(废气经气旋混动35喷淋塔+除雾塔+风机”处理后经15 m的G1排气筒排放)与废气处理系统Ⅱ(废气经“气旋混动喷淋塔+除雾塔+二级活性炭+风机”处理后经15 m的G2排气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经废气处理系统Ⅰ处理后,可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废气处理系统Ⅱ处理后,可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和喷淋塔水喷淋尾气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水喷淋尾气废水一起纳入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回用于场地冲洗,不外排。

4、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磁选机、筛分机、风选机等,通过对厂区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屏障效应等措施降低噪声。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5、项目营运期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碎石、玻 (略) ;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废物经收集后委托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6、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措施,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7、项目建设单位须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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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 (略) 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 (略) 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阳东区北惯镇台丹村委会猪山、马山、横山地段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阳江 (略) (略) (略) 阳东区北惯镇台丹村委会猪山、马山、横山地段建设阳江 (略) 年生产9.6万吨固体替代燃料项目。本项目产品形式主要包括散料和燃料棒,根据客户需求,散料可进一步成型制成燃料棒,也可直接出售。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

本项目固体替代燃料产品执行团体标准《水泥窑用固体替代燃料》(T/CIC 049-2021)中表1、表2 的要求,以及团体标准《火力发电用固体替代燃料》(T/CIC 048-2021)中表1、表2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本项目仅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主要产生的是安装设备噪声,只要做到文明施工,并尽可能缩短安装调试期,随施工活动结束,这种不利影响随即消失,其施工期的短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施工期的污染影响很小。

2、项目运营期产生粉尘和的非*烷总烃,项目共设有2个废气处理收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Ⅰ(废气经气旋混动35喷淋塔+除雾塔+风机”处理后经15 m的G1排气筒排放)与废气处理系统Ⅱ(废气经“气旋混动喷淋塔+除雾塔+二级活性炭+风机”处理后经15 m的G2排气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经废气处理系统Ⅰ处理后,可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废气处理系统Ⅱ处理后,可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和喷淋塔水喷淋尾气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水喷淋尾气废水一起纳入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回用于场地冲洗,不外排。

4、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磁选机、筛分机、风选机等,通过对厂区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屏障效应等措施降低噪声。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5、项目营运期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碎石、玻 (略) ;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废物经收集后委托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6、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措施,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7、项目建设单位须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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