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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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的批复


攸发改核〔2022〕4号

关于核准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

供水管网工程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 (略)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由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有关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同意 (略)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 (略) 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项目代码:2211-*-04-05-*。

2、项目建设地点。攸县春联街道。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攸县三水厂改扩建工程。配水池、预处理池、气水反冲洗滤池、絮凝沉淀池、提升泵房、臭氧接触和活性炭吸附池、清水池、废水池、加药间、反冲洗泵房、鼓风机房改造等。106国道绕城线供水管道。三水厂出厂至迎宾大道DN800球墨铸铁管3.75公里;1 (略) 至攸水大道DN600球墨铸铁管4.5公里;洣水四桥过河DN500钢管975米(两根);攸水新桥穿河DN600钢管600米;洣水四桥南到攸安线DN500球墨铸铁管8.1公里。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256.0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6、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项目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单位负责。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攸发改核〔2022〕4号

关于核准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

供水管网工程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 (略)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由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有关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同意 (略)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 (略) 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攸县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项目代码:2211-*-04-05-*。

2、项目建设地点。攸县春联街道。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攸县三水厂改扩建工程。配水池、预处理池、气水反冲洗滤池、絮凝沉淀池、提升泵房、臭氧接触和活性炭吸附池、清水池、废水池、加药间、反冲洗泵房、鼓风机房改造等。106国道绕城线供水管道。三水厂出厂至迎宾大道DN800球墨铸铁管3.75公里;1 (略) 至攸水大道DN600球墨铸铁管4.5公里;洣水四桥过河DN500钢管975米(两根);攸水新桥穿河DN600钢管600米;洣水四桥南到攸安线DN500球墨铸铁管8.1公里。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256.0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6、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项目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单位负责。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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