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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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松柏路3号光达制造智慧谷C区9栋101室
建设单位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寮步镇松柏路3号光达制造智慧谷C区9栋1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BMA1119E。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1′27.523″,东经113°51′45.457″。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10m2,建筑面积1110m2。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封装胶膜、晶圆封装胶膜加工生产,年生产电子封装胶膜703万卷,晶圆封装胶膜983万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混合、涂布、贴合、烘干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一般固废经分 (略) 回收处理;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松柏路3号光达制造智慧谷C区9栋101室
建设单位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寮步镇松柏路3号光达制造智慧谷C区9栋1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BMA1119E。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1′27.523″,东经113°51′45.457″。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10m2,建筑面积1110m2。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封装胶膜、晶圆封装胶膜加工生产,年生产电子封装胶膜703万卷,晶圆封装胶膜983万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混合、涂布、贴合、烘干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一般固废经分 (略) 回收处理;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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