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环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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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环验公示

四川工程 (略) 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 (略) 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 (略) 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内新建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18677.85m2,总建筑面积21667.55m2,包括1栋1F建筑工程实训中心、1栋1F羽毛球馆、1栋1F健身馆、1栋4F实训中心和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建筑工程实训中心、羽毛球馆、健身馆位于北校区,实训中心位于南校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工程 (略)
2.地址: (略) 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3.联系人:郭老师
4.电话:*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 (略) 国环 (略)
2.地址: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028-*
5.邮箱:*@*q.com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调查;(5)公众意见调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工程 (略) 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日-**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川工程 (略) 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 (略) 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 (略) 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内新建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18677.85m2,总建筑面积21667.55m2,包括1栋1F建筑工程实训中心、1栋1F羽毛球馆、1栋1F健身馆、1栋4F实训中心和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建筑工程实训中心、羽毛球馆、健身馆位于北校区,实训中心位于南校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工程 (略)
2.地址: (略) 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3.联系人:郭老师
4.电话:*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 (略) 国环 (略)
2.地址: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028-*
5.邮箱:*@*q.com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调查;(5)公众意见调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工程 (略) 实训中心和学生健身中心工程(含实训中心、学生健身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日-**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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