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鲁华泓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6万吨/年加氢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天津鲁华泓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6万吨/年加氢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鲁华泓 (略) 扩建6万吨/年加氢树脂项目

天津鲁华泓 (略)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略) 普林 (略)

拆除现有碳九深加工装置,不再生产产品轻碳九、重碳九、*基环戊二烯二聚体;通过新增部分设备、替换现有设备、优化工艺路线等方式对现有加氢树脂生产装置进行扩建。该项目建成后,加氢树脂由年产2万吨增加至6万吨,副产品液体树脂由年产0.08万吨增加至0.24万吨、未聚碳五由年产0.117万吨增加至0.351万吨。项目总投资为4500万元,环保投资259万一,占投资总额的6.5%。

1.须针对施工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在全厂停工状态下实施装置改造;在生产装置开停车过程中,应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产生的废气可以得到有效处理。

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拆除现有装置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造粒机头烟气经现有一套“过滤+冷凝装置”处理,与聚合工序废气、加氢工序废气、制氢解析气、溶剂精制尾气、原料及副产品储罐呼吸气、经油气回收的装车废气一同进入现有一套RTO装置处理,焚烧废气通过现有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造粒机尾烟气经收集并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根据环评报告结论,该项目不需新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该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新增的废砂滤碳滤芯、废RO膜交由厂家回收,除尘器废滤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新增的废催化剂、废催化剂包装、过滤吸附物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7.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鲁华泓 (略) 扩建6万吨/年加氢树脂项目

天津鲁华泓 (略)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略) 普林 (略)

拆除现有碳九深加工装置,不再生产产品轻碳九、重碳九、*基环戊二烯二聚体;通过新增部分设备、替换现有设备、优化工艺路线等方式对现有加氢树脂生产装置进行扩建。该项目建成后,加氢树脂由年产2万吨增加至6万吨,副产品液体树脂由年产0.08万吨增加至0.24万吨、未聚碳五由年产0.117万吨增加至0.351万吨。项目总投资为4500万元,环保投资259万一,占投资总额的6.5%。

1.须针对施工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在全厂停工状态下实施装置改造;在生产装置开停车过程中,应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产生的废气可以得到有效处理。

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拆除现有装置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造粒机头烟气经现有一套“过滤+冷凝装置”处理,与聚合工序废气、加氢工序废气、制氢解析气、溶剂精制尾气、原料及副产品储罐呼吸气、经油气回收的装车废气一同进入现有一套RTO装置处理,焚烧废气通过现有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造粒机尾烟气经收集并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根据环评报告结论,该项目不需新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该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新增的废砂滤碳滤芯、废RO膜交由厂家回收,除尘器废滤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新增的废催化剂、废催化剂包装、过滤吸附物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7.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