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地块名称 | 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 |
占地面积 | 68330m2 |
地理位置 | (略) 岳麓区含浦街道拟建莲浦大道以南、望雷大道以东 |
地块中心坐标 | (略) 岳麓区含浦街道拟建莲浦大道以南、望雷大道以东 |
地块使用权人 |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 | 调查地块现状为村集体用地 |
未来规划 | 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居住用地(R)。 |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 湖南化工地 (略) (略) |
调查缘由 | 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
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 (略) 岳麓区含浦街道拟建莲浦大道以南、望雷大道以东,土地面积约为6833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0′46.12″,北纬28°6′26.00″。该地块2022年之前主要为典型的农业用地,地貌以农村住宅、林地和山地为主。目前,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 (略) 生环境厅关于尽快补充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响应政府文件号召,湖南湘江智能 (略) (略) 开展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11月对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开展了环境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与收集相关资料,在了解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污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现场调查、查询资料及人员访谈,得到以下结论: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现场踏勘:通过对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相邻地块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部及周边相邻区域未发现土壤颜色、气味等异常现象,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无规模化养殖场、危险废物及化学品的堆放与倾倒或填埋的迹象。现场踏勘得到的信息能有效印证历史卫星图片解译的信息。人员访谈:访谈结果表明,该地块在2022年之前一直为山地、林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生产活动;也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事故;从来没有发现地块范围内有被污染迹象,周边也没有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存在;2022年7月后持续在进行地块内民房拆迁等工作,处于征拆阶段。人员访谈结论与历史卫星图片解译及现场探勘信息完全吻合。地块周边污染源:通过对周边污染源分布的分析,调查地块受周边污染源的影响较小。综上,本报告认为该地块不为污染地块且受周边污染源的影响极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进行使用,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
地块名称 | 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 |
占地面积 | 68330m2 |
地理位置 | (略) 岳麓区含浦街道拟建莲浦大道以南、望雷大道以东 |
地块中心坐标 | (略) 岳麓区含浦街道拟建莲浦大道以南、望雷大道以东 |
地块使用权人 |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 | 调查地块现状为村集体用地 |
未来规划 | 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居住用地(R)。 |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 湖南化工地 (略) (略) |
调查缘由 | 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
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 (略) 岳麓区含浦街道拟建莲浦大道以南、望雷大道以东,土地面积约为6833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0′46.12″,北纬28°6′26.00″。该地块2022年之前主要为典型的农业用地,地貌以农村住宅、林地和山地为主。目前,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 (略) 生环境厅关于尽快补充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响应政府文件号召,湖南湘江智能 (略) (略) 开展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11月对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开展了环境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与收集相关资料,在了解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污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安置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现场调查、查询资料及人员访谈,得到以下结论: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现场踏勘:通过对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相邻地块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部及周边相邻区域未发现土壤颜色、气味等异常现象,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无规模化养殖场、危险废物及化学品的堆放与倾倒或填埋的迹象。现场踏勘得到的信息能有效印证历史卫星图片解译的信息。人员访谈:访谈结果表明,该地块在2022年之前一直为山地、林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生产活动;也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事故;从来没有发现地块范围内有被污染迹象,周边也没有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存在;2022年7月后持续在进行地块内民房拆迁等工作,处于征拆阶段。人员访谈结论与历史卫星图片解译及现场探勘信息完全吻合。地块周边污染源:通过对周边污染源分布的分析,调查地块受周边污染源的影响较小。综上,本报告认为该地块不为污染地块且受周边污染源的影响极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进行使用,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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