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扩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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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扩规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产 500 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扩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500 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扩规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 省(自治区) 池州 市 / 县(区) / 乡(街道)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淝河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凤鸣大道以西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日
项目概况: 项目购置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淝河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凤鸣大道以西地块,占地约135亩。新建2栋标准化厂房(单层轻钢结构,建筑面积61655m2)、1栋倒班楼(1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934m2)及相关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新增铝型材挤压机、时效炉、CNC数控加工中心等各类生产、检测及研发设备450台(套),形成年产500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铝棒加热、时效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排放的烟气参照执行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边角料、废模具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新建,3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新建,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电子邮箱: *@*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产 500 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扩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500 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扩规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 省(自治区) 池州 市 / 县(区) / 乡(街道)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淝河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凤鸣大道以西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日
项目概况: 项目购置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淝河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凤鸣大道以西地块,占地约135亩。新建2栋标准化厂房(单层轻钢结构,建筑面积61655m2)、1栋倒班楼(1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934m2)及相关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新增铝型材挤压机、时效炉、CNC数控加工中心等各类生产、检测及研发设备450台(套),形成年产500万件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铝棒加热、时效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排放的烟气参照执行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边角料、废模具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新建,3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新建,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电子邮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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