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泉洛政农水〔2022〕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了报批稿。 (略)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的评审意见(泉水技服〔2022〕66号),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次工程涉及洛江区罗溪镇后溪村、双溪村、前溪村和新东村,整治起点为万金桥,终点为新东村溪东自然角落下游11#坝,整治全长4.504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清障,新建堤防及旧堤改造2.413km(其中新建防1.258km、旧堤改造1.155km)、新建护岸1.743km;新建步道0.274km、渠道改造0.320km;新建穿堤涵管9处、亲水节点1处等。
(二)同意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农田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完。
二、工程总工期
同意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部分投资概算2326.76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 (略) 财政厅、水利厅《关 (略)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14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同意。你局应指导乡镇合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 (略) 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件: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水利局
**日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泉洛政农水〔2022〕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了报批稿。 (略)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的评审意见(泉水技服〔2022〕66号),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次工程涉及洛江区罗溪镇后溪村、双溪村、前溪村和新东村,整治起点为万金桥,终点为新东村溪东自然角落下游11#坝,整治全长4.504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清障,新建堤防及旧堤改造2.413km(其中新建防1.258km、旧堤改造1.155km)、新建护岸1.743km;新建步道0.274km、渠道改造0.320km;新建穿堤涵管9处、亲水节点1处等。
(二)同意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农田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完。
二、工程总工期
同意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部分投资概算2326.76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 (略) 财政厅、水利厅《关 (略)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14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同意。你局应指导乡镇合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 (略) 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件: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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