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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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对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海安城区西南部,包括三里闸工业园、现代建筑产业园、高新区综合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粮食物流产业园、孙庄工业园、隆政工业园等七个片区,总面积约14.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区域产业协作,推动高新区高端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将海安高新区 (略) 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引领区、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新城。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半导体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三里闸工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磁性材料、电梯部件;综合产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化纤、新材料等;电子信息产业园主要以智慧电子信息产业研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为主等;现代建筑产业园主要发展新长建材、新材料、纺织、电梯部件等;孙庄工业园和隆政工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和新材料;粮食物流产业园主要发展展绿色食品产业。

用地布局:规划区总面积14.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约13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面积的90%。

基础设施:规划范围实行区域供水。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区内水体;废水排污鹰泰水务污水处理厂和孙庄污水处理厂。利用“西气东输苏中支线”、“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复线”、江苏如东LNG长输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等,形成多气源联合供气。利用现状热源点(华新热电、联发环保能源),以生产企业为依托发展连片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结合各项规划、要求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能源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工业废气治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强化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废水接管率及中水回用率;优化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建立水环境监控体系、实现废水排放的长效监控。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喇叭、警报器等使用,严格控制运输作业噪声影响,加快道路路网建设和两侧绿化带建设;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进行申报登记,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需设置防渗应急池、比对观测井等防漏和检漏设施。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做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林用地“占一补一”。严格实施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绿化隔离带要求,保证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不受影响。

三、规划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科长联系电话:0513-* 通信地址: (略) 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

1、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4、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可联系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docx

附件2 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206.docx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对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海安城区西南部,包括三里闸工业园、现代建筑产业园、高新区综合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粮食物流产业园、孙庄工业园、隆政工业园等七个片区,总面积约14.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区域产业协作,推动高新区高端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将海安高新区 (略) 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引领区、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新城。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半导体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三里闸工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磁性材料、电梯部件;综合产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化纤、新材料等;电子信息产业园主要以智慧电子信息产业研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为主等;现代建筑产业园主要发展新长建材、新材料、纺织、电梯部件等;孙庄工业园和隆政工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和新材料;粮食物流产业园主要发展展绿色食品产业。

用地布局:规划区总面积14.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约13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面积的90%。

基础设施:规划范围实行区域供水。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区内水体;废水排污鹰泰水务污水处理厂和孙庄污水处理厂。利用“西气东输苏中支线”、“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复线”、江苏如东LNG长输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等,形成多气源联合供气。利用现状热源点(华新热电、联发环保能源),以生产企业为依托发展连片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结合各项规划、要求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能源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工业废气治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强化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废水接管率及中水回用率;优化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建立水环境监控体系、实现废水排放的长效监控。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喇叭、警报器等使用,严格控制运输作业噪声影响,加快道路路网建设和两侧绿化带建设;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进行申报登记,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需设置防渗应急池、比对观测井等防漏和检漏设施。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做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林用地“占一补一”。严格实施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绿化隔离带要求,保证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不受影响。

三、规划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海安高新区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科长联系电话:0513-* 通信地址: (略) 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

1、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4、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可联系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docx

附件2 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2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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