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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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报请审批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体函〔2022〕9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批复如下:

同意建设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项目代码:2208-*-33-P1-*) 。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红井巷以北、健力巷以东,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907.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冰上运动馆、运动员宿舍和餐厅、门房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容纳400人住宿,500人同时就餐。

三、关于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同意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自治区体育局,社会资本方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法人为社会投资 (略) 。本项目投资人招标完成、项目法人确定后,应及时将项目法人情况报我委备案。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约23477万元,其中工程费19823万元,其他费用1946万元,预备费用1088万元,征地费620万元。估算总投资中,政府投资占20%,通过申请国家体育总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和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解决,80%的社会投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方。项目最终资金筹措方案和运营期政府财政补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PPP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及投资协议确定。

五、建设年限
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本项目施工及主要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请据此,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报请审批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体函〔2022〕9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批复如下:

同意建设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项目代码:2208-*-33-P1-*) 。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红井巷以北、健力巷以东,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907.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冰上运动馆、运动员宿舍和餐厅、门房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容纳400人住宿,500人同时就餐。

三、关于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同意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自治区体育局,社会资本方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法人为社会投资 (略) 。本项目投资人招标完成、项目法人确定后,应及时将项目法人情况报我委备案。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约23477万元,其中工程费19823万元,其他费用1946万元,预备费用1088万元,征地费620万元。估算总投资中,政府投资占20%,通过申请国家体育总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和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解决,80%的社会投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方。项目最终资金筹措方案和运营期政府财政补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PPP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及投资协议确定。

五、建设年限
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本项目施工及主要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请据此,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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