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汇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剂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吉林市汇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剂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 (略) (略) 净水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净水剂建设项目 | (略) 龙潭区郑州路3-7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1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所有生产、储存用构筑物均须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的使用、转移和运输工作。 严格控制所有原料的厂内最大存储量。并做好入库检查和登记,按照其来源、类别、数量、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制定危险废物台账。 2、本项目综合利用的危废仅限于该报告书中确定的品种、数量和来源,禁止其他品种或超量进行处理和利用。 3、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设置施工围挡,作业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厂区低洼处回填,建筑材料废弃物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遮蔽措施,避免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线排入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简易防渗沉淀池澄清后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优先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坚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和“循序使用、循环利用”的原则。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产生的盐酸罐水封废水、碱喷淋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新建储水罐中,回用于聚氯化铝生产线,不外排;滤布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暂存于新建滤布清洗废水收集池中,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聚氯化铝生产线,不外排。厂区新建雨水管线, (略) 政雨水管线。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等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5、本项目聚氯化铝、硫酸铝生产线切换生产,反应单元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1)进行处理,压滤单元和储存挥发废气分别集气后共用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2)进行处理;两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储池加盖封闭,并设废气负压收集设施;压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盐酸储罐呼吸孔设置水封装置;原料投料时,吨袋将反应釜投料口包围,且保证釜内空间为微负压,实现无尘密闭投料;硫酸储罐为固定顶罐。储罐采用密闭性好的罐体,并定期检查罐体密封性;采用密闭设备;液体物料在厂内各生产装置间采用管线全密闭输送,并储存于密闭空间,非取用状态下,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加强设备的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装置等正常运行,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加强管理,确保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简单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对生产车间、储罐区、危险废物储存区、事故池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期集中处理。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 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南、西、北侧)、4类(东侧)标准。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滤渣、废水储池沉淀底泥、废滤布、废活性炭分别使用密闭带盖塑料桶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试验器皿清洗废液、实验废液使用密闭带盖塑料桶收集,收集桶放置在托盘上,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液压油使用密闭带盖铁桶收集,收集桶放置在托盘上,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9、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提高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区域风险联动机制,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设置水污染三级防控:一级防控系统为装置围堰、罐区围堰及事故水切换系统,二级防控系统为雨水管线切换阀,三级防控为事故污水导流设施和120m3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废水满足污水接收单位的进水标准后,由罐车运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等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10、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废气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用平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 | 已编制 |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 (略) (略) 净水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净水剂建设项目 | (略) 龙潭区郑州路3-7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1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所有生产、储存用构筑物均须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的使用、转移和运输工作。 严格控制所有原料的厂内最大存储量。并做好入库检查和登记,按照其来源、类别、数量、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制定危险废物台账。 2、本项目综合利用的危废仅限于该报告书中确定的品种、数量和来源,禁止其他品种或超量进行处理和利用。 3、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设置施工围挡,作业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厂区低洼处回填,建筑材料废弃物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遮蔽措施,避免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线排入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简易防渗沉淀池澄清后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优先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坚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和“循序使用、循环利用”的原则。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产生的盐酸罐水封废水、碱喷淋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新建储水罐中,回用于聚氯化铝生产线,不外排;滤布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暂存于新建滤布清洗废水收集池中,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聚氯化铝生产线,不外排。厂区新建雨水管线, (略) 政雨水管线。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等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5、本项目聚氯化铝、硫酸铝生产线切换生产,反应单元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1)进行处理,压滤单元和储存挥发废气分别集气后共用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2)进行处理;两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储池加盖封闭,并设废气负压收集设施;压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盐酸储罐呼吸孔设置水封装置;原料投料时,吨袋将反应釜投料口包围,且保证釜内空间为微负压,实现无尘密闭投料;硫酸储罐为固定顶罐。储罐采用密闭性好的罐体,并定期检查罐体密封性;采用密闭设备;液体物料在厂内各生产装置间采用管线全密闭输送,并储存于密闭空间,非取用状态下,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加强设备的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装置等正常运行,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加强管理,确保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简单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对生产车间、储罐区、危险废物储存区、事故池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期集中处理。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 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南、西、北侧)、4类(东侧)标准。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滤渣、废水储池沉淀底泥、废滤布、废活性炭分别使用密闭带盖塑料桶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试验器皿清洗废液、实验废液使用密闭带盖塑料桶收集,收集桶放置在托盘上,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液压油使用密闭带盖铁桶收集,收集桶放置在托盘上,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9、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提高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区域风险联动机制,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设置水污染三级防控:一级防控系统为装置围堰、罐区围堰及事故水切换系统,二级防控系统为雨水管线切换阀,三级防控为事故污水导流设施和120m3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废水满足污水接收单位的进水标准后,由罐车运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等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10、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废气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用平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 | 已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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