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市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临江市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临江市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2〕175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住建请字〔2022〕1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信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吉正信评字〔2022〕29号),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极大方便商业活动和居民生活, (略) 城镇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供完善的道路、排水等相应的基础设施,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略) 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影响力巨大,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新市街道、建国街道、兴隆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分为四个部分:滨江花园等五个小区内的污水改造、临江大街西段污水改造、太阳城等五个小区内道路改造、鸭绿江大街南侧慢行道和半岛健身广场改造。
1.滨江花园等五个小区内的污水改造: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7637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662平方米,边石1047m,D160-D400污水管2216米,污水检查井175座。
2.临江大街西段: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25856平方米,D300-D800雨水管2074米,Φ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井37座,雨水收水井74座,D300-800污水管1134米,Φ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井82座,Φ1500钢筋混凝土污水井41座
3.太阳城等五个小区内道路改造: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7366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3860平方米,边石3160米,D600雨水管1100米,雨水检查井27座,雨水收井54个。
4.鸭绿江大街南侧慢行道和半岛健身广场改造:慢行道铺装15500平方米,边石2900米,健身广场铺装8900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474.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6779.88万元和地方财政资金1694.97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政策咨询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2〕195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关于临江市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2〕175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住建请字〔2022〕1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信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吉正信评字〔2022〕29号),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极大方便商业活动和居民生活, (略) 城镇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供完善的道路、排水等相应的基础设施,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略) 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影响力巨大,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新市街道、建国街道、兴隆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分为四个部分:滨江花园等五个小区内的污水改造、临江大街西段污水改造、太阳城等五个小区内道路改造、鸭绿江大街南侧慢行道和半岛健身广场改造。
1.滨江花园等五个小区内的污水改造: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7637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662平方米,边石1047m,D160-D400污水管2216米,污水检查井175座。
2.临江大街西段: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25856平方米,D300-D800雨水管2074米,Φ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井37座,雨水收水井74座,D300-800污水管1134米,Φ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井82座,Φ1500钢筋混凝土污水井41座
3.太阳城等五个小区内道路改造: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7366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3860平方米,边石3160米,D600雨水管1100米,雨水检查井27座,雨水收井54个。
4.鸭绿江大街南侧慢行道和半岛健身广场改造:慢行道铺装15500平方米,边石2900米,健身广场铺装8900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474.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6779.88万元和地方财政资金1694.97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政策咨询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2〕195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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