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埭分局2022年12月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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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埭分局2022年12月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表

陈埭分局2022年12月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表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正荣府配套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略) 陈埭镇洋埭村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 (略)

5.项目概况:

(略) 正荣府配套道路工程包括洋埭路和湖源路。洋埭路全长332.434m,路基宽度24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km/h,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湖源路全长368.706m,路基宽度18m,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4983.2万元,预计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工期9个月。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对沿线水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新路面养护等,不外排,不会影响水环境。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等,其中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即TSP污染,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两个施工环节,其一是道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其二是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影响下风向150m范围内人群,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

(3)声环境

道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在落实好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英林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是降雨时形成的的路面径流。降雨时,初期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的30分钟内水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对附近地表水水质有一定影响。30分钟以后路面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降雨历时40~60分钟后,路面基本冲洗干净,在60分钟后路面径流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基本不会对附近地表水水质造成冲击。

(2)大气环境

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大量车辆排放汽车尾气,主要含CO、NO2、THC等,会对沿线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建议建设单位在道路沿线种植各种乔木,用于吸收有毒有害的大气污染物,以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3)声环境

①水平方向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②垂向方向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临路楼房噪声值随高度增加先有所升高然后降低,洋埭路一侧第2层、湖源路一侧第4层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预测结果都能达标

③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在不考虑周边环境噪声叠加的情况下,拟建道路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达标,叠加区域背景值后,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均达标,项目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在叠加周边道路噪声值后,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均有超标,主要原因是周 (略) 主干道,车流量较大造成,项目周边居民区均设有隔声窗,区域道路交通噪声经隔声窗隔声后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行人及过往车辆随手丢弃垃圾和车辆运送散装货物时洒落的物料等,产生量较少,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后及在路边设置垃圾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的建设将减少既有的土地资源,但所占面积不大,影响较小;征地范围内的植被将遭受砍伐、铲除、掩埋及践踏等,但不会对区域植被群落结构产生太大影响,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

运营期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绿化措施,能够有效的增加区域内植被覆盖率;营运期各种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将会对道路沿线两侧动植物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在通常情况下,多数物种都能够适应这种环境变化。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陈埭镇政府环保中队0595-*。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华足(福建) (略) 年产橡胶鞋底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爆米花鞋底30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略) 陈埭镇桂林村桂北路597号

3.建设单位:华足(福建)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华足(福建) (略) 年产橡胶鞋底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爆米花鞋底300万双项 (略) (略) 陈埭镇桂林村桂北路597号,主要从事橡胶鞋底、EVA鞋底、爆米花鞋底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年产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爆米花鞋底300万双。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通过明管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即: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5mg/L)。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橡胶投料、密炼、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同开炼、硫化、烘干补漆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EVA鞋底打磨粉尘经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一次发泡、二次成型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20m的排气筒(DA003)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经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配料室沉降粉尘、袋式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陈埭镇政府环保中队0595-*。

陈埭分局2022年12月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表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正荣府配套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略) 陈埭镇洋埭村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 (略)

5.项目概况:

(略) 正荣府配套道路工程包括洋埭路和湖源路。洋埭路全长332.434m,路基宽度24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km/h,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湖源路全长368.706m,路基宽度18m,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4983.2万元,预计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工期9个月。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对沿线水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新路面养护等,不外排,不会影响水环境。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等,其中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即TSP污染,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两个施工环节,其一是道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其二是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影响下风向150m范围内人群,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

(3)声环境

道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在落实好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英林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是降雨时形成的的路面径流。降雨时,初期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的30分钟内水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对附近地表水水质有一定影响。30分钟以后路面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降雨历时40~60分钟后,路面基本冲洗干净,在60分钟后路面径流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基本不会对附近地表水水质造成冲击。

(2)大气环境

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大量车辆排放汽车尾气,主要含CO、NO2、THC等,会对沿线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建议建设单位在道路沿线种植各种乔木,用于吸收有毒有害的大气污染物,以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3)声环境

①水平方向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②垂向方向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临路楼房噪声值随高度增加先有所升高然后降低,洋埭路一侧第2层、湖源路一侧第4层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预测结果都能达标

③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在不考虑周边环境噪声叠加的情况下,拟建道路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达标,叠加区域背景值后,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均达标,项目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分析,在叠加周边道路噪声值后,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均有超标,主要原因是周 (略) 主干道,车流量较大造成,项目周边居民区均设有隔声窗,区域道路交通噪声经隔声窗隔声后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行人及过往车辆随手丢弃垃圾和车辆运送散装货物时洒落的物料等,产生量较少,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后及在路边设置垃圾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的建设将减少既有的土地资源,但所占面积不大,影响较小;征地范围内的植被将遭受砍伐、铲除、掩埋及践踏等,但不会对区域植被群落结构产生太大影响,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

运营期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绿化措施,能够有效的增加区域内植被覆盖率;营运期各种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将会对道路沿线两侧动植物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在通常情况下,多数物种都能够适应这种环境变化。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陈埭镇政府环保中队0595-*。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华足(福建) (略) 年产橡胶鞋底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爆米花鞋底30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略) 陈埭镇桂林村桂北路597号

3.建设单位:华足(福建)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华足(福建) (略) 年产橡胶鞋底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爆米花鞋底300万双项 (略) (略) 陈埭镇桂林村桂北路597号,主要从事橡胶鞋底、EVA鞋底、爆米花鞋底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年产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爆米花鞋底300万双。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通过明管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即: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5mg/L)。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橡胶投料、密炼、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同开炼、硫化、烘干补漆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EVA鞋底打磨粉尘经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一次发泡、二次成型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20m的排气筒(DA003)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经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配料室沉降粉尘、袋式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陈埭镇政府环保中队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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