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2年12月8日拟对《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2年12月8日拟对《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略)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和竹里畲族乡 |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 本次河道治理范围包含里光溪及其重点支流竹里溪。里光溪综合治理工程起点为司前镇里光村委会大桥(119.*°,27.*°),终点为珊溪水库入库口(119.*°,27.*°),长度10.3公里。竹里溪综合治理项目起点为竹里畲族乡水碓垟(119.*°,27.*°),终点为里光溪水坝处(119.*°,27.*°),长度6.1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63万m2的生态缓冲带,9.5km的生态护坡工程、11.10km的生态沟渠以及6000m2的人工湿地工程。 | **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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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和竹里畲族乡 |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 本次河道治理范围包含里光溪及其重点支流竹里溪。里光溪综合治理工程起点为司前镇里光村委会大桥(119.*°,27.*°),终点为珊溪水库入库口(119.*°,27.*°),长度10.3公里。竹里溪综合治理项目起点为竹里畲族乡水碓垟(119.*°,27.*°),终点为里光溪水坝处(119.*°,27.*°),长度6.1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63万m2的生态缓冲带,9.5km的生态护坡工程、11.10km的生态沟渠以及6000m2的人工湿地工程。 | **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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