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永盛建材仓储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双T板及仓储项目(一期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滨海永盛建材仓储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双T板及仓储项目(一期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立方双T板及仓储项目(一期仓储项目)
建设内容:水泥仓储10万吨/年工程、配套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设施。
建设单位:滨海 (略)
建设地点:滨海县东坎街道新安村二组北八滩渠(新安大桥)南边西侧
工程投资: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73%
工程建设情况: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并调试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水泥仓储能力为150吨/天,折算后全年仓储量约占全年最大仓储量的45%。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重庆大润环 (略)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 (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期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运输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定期补充新鲜水,不排放。
一期项目废气包括水泥储罐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每个水泥储罐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气口排放,布袋收集的粉尘经过振打后落入储罐内。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且经常进行清扫,因此产生的扬尘较少,可忽略不计。
噪声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车辆冲洗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晾干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调试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 (略) 于**日-6月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3#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4#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5#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6#-1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6#-2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4kg/h,均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储罐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46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2厂区内颗粒物限值要求。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粉尘最小浓度为0.184mg/m3,下风向监控点粉尘最大浓度为0.476mg/m3,监控点和参照点1h浓度值的差值为0.292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出口COD、SS、NH3-N、TP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488mg/L、131mg/L、29.6mg/L和7.89mg/L,生活污水均用作农肥,不外排。
3、厂界噪声: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3dB(A)~5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3dB(A)~46.1dB(A)之间。因此,各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晾干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项目实际废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核算总量,废水和固废不排放。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立方双T板及仓储项目(一期仓储项目)
建设内容:水泥仓储10万吨/年工程、配套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设施。
建设单位:滨海 (略)
建设地点:滨海县东坎街道新安村二组北八滩渠(新安大桥)南边西侧
工程投资: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73%
工程建设情况: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并调试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水泥仓储能力为150吨/天,折算后全年仓储量约占全年最大仓储量的45%。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重庆大润环 (略)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 (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期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运输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定期补充新鲜水,不排放。
一期项目废气包括水泥储罐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每个水泥储罐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气口排放,布袋收集的粉尘经过振打后落入储罐内。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且经常进行清扫,因此产生的扬尘较少,可忽略不计。
噪声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车辆冲洗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晾干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调试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 (略) 于**日-6月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3#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4#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5#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6#-1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6#-2储罐排气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4kg/h,均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储罐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46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2厂区内颗粒物限值要求。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粉尘最小浓度为0.184mg/m3,下风向监控点粉尘最大浓度为0.476mg/m3,监控点和参照点1h浓度值的差值为0.292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出口COD、SS、NH3-N、TP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488mg/L、131mg/L、29.6mg/L和7.89mg/L,生活污水均用作农肥,不外排。
3、厂界噪声: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3dB(A)~5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3dB(A)~46.1dB(A)之间。因此,各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晾干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项目实际废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核算总量,废水和固废不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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