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华区华山街道圆通山以南,五华山西麓
建设单位: (略) 五华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为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对翠湖 (略) 及市政道路进行雨污分流;对翠湖南门至翠湖东门水域、翠湖东门至清风亭水域进行清淤工作,清淤面积约4.76万平方米;对翠湖拟定5类生物系统恢复工程措施;新增生态廊道或导流管连通通道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加强工程管理,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损坏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的植被;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超界施工;
(3)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作业面及进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
(2)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
(3)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石方及裸露的地表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进出口设置洗车点,对出场车辆的车轮、车身、车槽等易积尘部位冲洗;
(5)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
3.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洗手废水及如厕废水依托翠湖园内洗手池及卫生间使用;
(2)洗车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基坑水抽至翠湖大沟,最终进入老运粮河,采用防渗、遮挡措施运输淤泥。
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昼间施工;
(2)分段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3)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
(4)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远离保护目标一侧;
(5)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施工作业时间。
5.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
(1)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清运点;
(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严格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和《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号)的相关要求,委托经核准可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处理;
(3)淤泥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外运至合法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建成后,无废水排放,主要产生水体及水生生物死亡产生的异味、泵站噪声以及维护过程产生的动植物残体。泵站产生的噪声为间断产生,且经墙体及周边绿化带隔音及距离衰减后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不大,异味经扩散后影响不大,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理后对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日-2022 年10月3 (略) 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日至**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 (略) 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华区华山街道圆通山以南,五华山西麓
建设单位: (略) 五华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为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对翠湖 (略) 及市政道路进行雨污分流;对翠湖南门至翠湖东门水域、翠湖东门至清风亭水域进行清淤工作,清淤面积约4.76万平方米;对翠湖拟定5类生物系统恢复工程措施;新增生态廊道或导流管连通通道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加强工程管理,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损坏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的植被;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超界施工;
(3)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作业面及进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
(2)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
(3)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石方及裸露的地表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进出口设置洗车点,对出场车辆的车轮、车身、车槽等易积尘部位冲洗;
(5)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
3.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洗手废水及如厕废水依托翠湖园内洗手池及卫生间使用;
(2)洗车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基坑水抽至翠湖大沟,最终进入老运粮河,采用防渗、遮挡措施运输淤泥。
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昼间施工;
(2)分段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3)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
(4)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远离保护目标一侧;
(5)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施工作业时间。
5.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
(1)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清运点;
(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严格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和《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号)的相关要求,委托经核准可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处理;
(3)淤泥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外运至合法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建成后,无废水排放,主要产生水体及水生生物死亡产生的异味、泵站噪声以及维护过程产生的动植物残体。泵站产生的噪声为间断产生,且经墙体及周边绿化带隔音及距离衰减后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不大,异味经扩散后影响不大,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理后对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日-2022 年10月3 (略) 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日至**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老运粮河水系翠湖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 (略) 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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