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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项目名称

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 (略) 青浦区练塘工业园区泖甸路288号,车间二、车间四及办公楼、其他辅助建筑为本项目租赁,所在厂区车间一、 (略) 租赁。

本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东泖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厂区内其他企业租赁厂房;南侧为泖甸路,隔路为 (略) ;北侧为河浜。泖甸路为厂区入口,厂区内布置道路以便于车辆通行。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成立于松江区盛龙路799号,2010年搬迁到青浦区崧华路777号,2015年 (略) 青浦区泖甸路288号,2019年由上海 (略) 变更为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333.3300万元,现有员工133人,其中技术人员21人,多年来专注于高性能热塑性PC材料及PC复合材料的价值型产业链的深耕细作,已成为一家集PC复合材料、PC光学薄膜、PC改性材料、表面涂覆工艺与热塑成型技术的价值型产业链科技创新集成平台解决方案供应商。品诚聚碳酸酯产品属行业内(国内)高端品牌,公司拥有二十二条生产线,其中包含全球顶级挤出设备德国全进口BERYER光学级生产线,年供货能力逾10万吨。产品包含聚碳酸酯实心板、亚克力实心板、聚碳酸酯波浪板、聚碳酸酯高波板、聚碳酸酯Z型实心板、聚碳酸酯中空板、聚碳酸酯锁扣板、聚碳酸酯瓦楞板、聚碳酸酯飞翼板、聚碳酸酯插接板、改性粒子、免喷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上海世博会博物馆、上海龙华航空服务中心、上海临港新城、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青岛中铁世界博览城、雄安高铁站、武汉地铁声屏障、西安奥体中心、温州奥体中心、延安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长春奥体中心、邯郸体育中心等诸多大型项目。。

评价涉及建设范围: (略) 青浦区练塘镇泖甸路288号1、2幢,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若项目含有放射性设备应另做评价。

评技术责任及时效范围:本报告从职业卫生角度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评价。不包含放射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专业内容,相关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本报告如有涉及相关内容,仅作参考。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杨工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胡轶文、王达清等

企业陪同人员:杨工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塑料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噪声 超标点数:5 )。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一般)。

本次于2022年11月对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试运行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辅助用室设置、防护设施设置、个人防护用品、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等方面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但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兼职,且目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按《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卫职健[2020]011号)》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未在劳动合同中附告知书,未在现场张贴在各厂房的醒目位置,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未在车间设置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尚未制定《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未制定《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未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部分岗位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公司应制定并逐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塑料粉尘)、噪声、工频电场、高温、塑料热解气等。

本次于**日~11月10日对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试运行生产作业环境进行了检测,所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物理因素中冲压车间冲床操作位所测5个操作位噪声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的卫生限值要求,应加强噪声的防护。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则本建设项目可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2022年 12月8日

建设单位

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项目名称

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 (略) 青浦区练塘工业园区泖甸路288号,车间二、车间四及办公楼、其他辅助建筑为本项目租赁,所在厂区车间一、 (略) 租赁。

本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东泖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厂区内其他企业租赁厂房;南侧为泖甸路,隔路为 (略) ;北侧为河浜。泖甸路为厂区入口,厂区内布置道路以便于车辆通行。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成立于松江区盛龙路799号,2010年搬迁到青浦区崧华路777号,2015年 (略) 青浦区泖甸路288号,2019年由上海 (略) 变更为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333.3300万元,现有员工133人,其中技术人员21人,多年来专注于高性能热塑性PC材料及PC复合材料的价值型产业链的深耕细作,已成为一家集PC复合材料、PC光学薄膜、PC改性材料、表面涂覆工艺与热塑成型技术的价值型产业链科技创新集成平台解决方案供应商。品诚聚碳酸酯产品属行业内(国内)高端品牌,公司拥有二十二条生产线,其中包含全球顶级挤出设备德国全进口BERYER光学级生产线,年供货能力逾10万吨。产品包含聚碳酸酯实心板、亚克力实心板、聚碳酸酯波浪板、聚碳酸酯高波板、聚碳酸酯Z型实心板、聚碳酸酯中空板、聚碳酸酯锁扣板、聚碳酸酯瓦楞板、聚碳酸酯飞翼板、聚碳酸酯插接板、改性粒子、免喷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上海世博会博物馆、上海龙华航空服务中心、上海临港新城、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青岛中铁世界博览城、雄安高铁站、武汉地铁声屏障、西安奥体中心、温州奥体中心、延安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长春奥体中心、邯郸体育中心等诸多大型项目。。

评价涉及建设范围: (略) 青浦区练塘镇泖甸路288号1、2幢,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若项目含有放射性设备应另做评价。

评技术责任及时效范围:本报告从职业卫生角度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评价。不包含放射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专业内容,相关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本报告如有涉及相关内容,仅作参考。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杨工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胡轶文、王达清等

企业陪同人员:杨工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塑料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噪声 超标点数:5 )。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一般)。

本次于2022年11月对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试运行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辅助用室设置、防护设施设置、个人防护用品、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等方面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但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兼职,且目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按《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卫职健[2020]011号)》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未在劳动合同中附告知书,未在现场张贴在各厂房的醒目位置,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未在车间设置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尚未制定《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未制定《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未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部分岗位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公司应制定并逐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塑料粉尘)、噪声、工频电场、高温、塑料热解气等。

本次于**日~11月10日对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试运行生产作业环境进行了检测,所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物理因素中冲压车间冲床操作位所测5个操作位噪声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的卫生限值要求,应加强噪声的防护。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则本建设项目可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2022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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