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通海永幸工贸有限公司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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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通海永幸工贸有限公司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云南 (略) 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2022〕65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等相关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云南 (略) 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云南 (略)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耗能设备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代码2109-*-04-02-*,项目建设地 (略) (略) 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属改建项目。本项目技改前利用钢坯为原料年生产五金标准件5万吨,技改后利用现有厂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增25t/h推钢式天然气加热炉1套,依靠原有25t/h电感加热炉一套,350型全自动10连轧机组1套、550型粗轧1套,JZQD-350全自动定尺切断机组1套、DB-250自动打包机1套、JZ-500矫直机、型钢步进式冷床1套等生产设备共37台(套);配套辅助工装设备、检验、环保等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为角钢1万吨、槽钢3万吨、工字钢1万吨。

主要耗能设备为精轧机组、风机、电机等。

三、项目能源种类及消耗量

本项目年综合消耗电力1395.86万kW·h,消耗天然气120万m3,消耗新水7800m3。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取1.229tce/万kW·h,天然气取1.2143kgce/m3。年综合能源消耗折标量当量值为3187.42tce,等价值为5756.40tce(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3.08tce/万kW·h)。

四、项目能耗指标

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63.75kgce/t,根据《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50632-2019)中轧钢工序能耗设计指标按热装700℃规定,本项目为冷装,故不适用此标准。

项目m值为0.18<1,n值为0.062<0.1,项目新增 (略)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略)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新增能耗在通海县范围内进行平衡控制。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公共建筑部分能耗指标要求低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的约束值。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的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由你单位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行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 (略) 发展改革委资环科OA邮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梓天联系电话:*)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云南 (略) 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2022〕65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等相关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云南 (略) 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云南 (略)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耗能设备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代码2109-*-04-02-*,项目建设地 (略) (略) 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属改建项目。本项目技改前利用钢坯为原料年生产五金标准件5万吨,技改后利用现有厂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增25t/h推钢式天然气加热炉1套,依靠原有25t/h电感加热炉一套,350型全自动10连轧机组1套、550型粗轧1套,JZQD-350全自动定尺切断机组1套、DB-250自动打包机1套、JZ-500矫直机、型钢步进式冷床1套等生产设备共37台(套);配套辅助工装设备、检验、环保等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为角钢1万吨、槽钢3万吨、工字钢1万吨。

主要耗能设备为精轧机组、风机、电机等。

三、项目能源种类及消耗量

本项目年综合消耗电力1395.86万kW·h,消耗天然气120万m3,消耗新水7800m3。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取1.229tce/万kW·h,天然气取1.2143kgce/m3。年综合能源消耗折标量当量值为3187.42tce,等价值为5756.40tce(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3.08tce/万kW·h)。

四、项目能耗指标

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63.75kgce/t,根据《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50632-2019)中轧钢工序能耗设计指标按热装700℃规定,本项目为冷装,故不适用此标准。

项目m值为0.18<1,n值为0.062<0.1,项目新增 (略)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略)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新增能耗在通海县范围内进行平衡控制。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公共建筑部分能耗指标要求低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的约束值。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的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由你单位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行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 (略) 发展改革委资环科OA邮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梓天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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