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关于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即问题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吴忠市关于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即问题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问题
关于“个别县区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重产业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仍然存在。 (略) 是我区最大的奶牛养殖区,2020年底奶牛存栏量达27.3万头,占全区奶牛存栏数的48%。一些县区未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辖区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事项未进行充分论证。一些部门对养殖企业环境问题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养殖企业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
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辖区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进行论证。指导养殖企业整治环境问题和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措施:
(一)2021年10月底各县(市、区)及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完成本辖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初稿编写,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规划终稿。规划中必须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门章节,对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分析,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对畜禽养殖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二)2022年6月,市生态 (略) 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制定《 (略) 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略)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每年不少于30家。
(四)市生态环境局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名单库,集中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整改结果
(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宁 (略) 农环所完成了《 (略) 畜禽粪污耕地承载力及耕地质量评价》编制工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完成《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等。 (略) 编制完成《 (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5 年)》、盐池县编制完成《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5 年)》;利通区编制完成奶产业、滩羊产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红寺堡区编制完成《红寺堡区2021-2025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同心县编制完成,滩羊产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中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门章节。
(二)市生态 (略) 农业农村局已编制印发《 (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 (略) 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500本,2021年3月和9月先后两次举办“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暨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培训200余人次。印发《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组建3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粪污整改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深入养殖场96场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市生态环境局承办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畜禽养殖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和氧化塘建设、运行情况,粪污无害化储存场所建设、管理情况及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名单库,不定期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四、验收意见
按照自 (略) 对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其整改工作要求,市农业农 (略) 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 (略) 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 (略) 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报上级部门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3-*
(略) 人民政府
**日
一、整改问题
关于“个别县区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重产业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仍然存在。 (略) 是我区最大的奶牛养殖区,2020年底奶牛存栏量达27.3万头,占全区奶牛存栏数的48%。一些县区未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辖区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事项未进行充分论证。一些部门对养殖企业环境问题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养殖企业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
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辖区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进行论证。指导养殖企业整治环境问题和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措施:
(一)2021年10月底各县(市、区)及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完成本辖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初稿编写,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规划终稿。规划中必须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门章节,对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分析,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对畜禽养殖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二)2022年6月,市生态 (略) 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制定《 (略) 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略)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每年不少于30家。
(四)市生态环境局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名单库,集中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整改结果
(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宁 (略) 农环所完成了《 (略) 畜禽粪污耕地承载力及耕地质量评价》编制工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完成《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等。 (略) 编制完成《 (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5 年)》、盐池县编制完成《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5 年)》;利通区编制完成奶产业、滩羊产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红寺堡区编制完成《红寺堡区2021-2025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同心县编制完成,滩羊产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中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门章节。
(二)市生态 (略) 农业农村局已编制印发《 (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 (略) 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500本,2021年3月和9月先后两次举办“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暨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培训200余人次。印发《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组建3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粪污整改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深入养殖场96场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市生态环境局承办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畜禽养殖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和氧化塘建设、运行情况,粪污无害化储存场所建设、管理情况及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名单库,不定期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四、验收意见
按照自 (略) 对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其整改工作要求,市农业农 (略) 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 (略) 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 (略) 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报上级部门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3-*
(略)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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