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项目---青岛蕴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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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项目---青岛蕴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试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 (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试验室项目,建设地点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宝源路780号联东U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6号楼,主要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的产品检测和化妆品的中试生产(各种原材料混合、分装),年分装润肤类化妆品14t。
政策符合性:
⑴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规定的内容,且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因此,项目符合产业相关政策。
⑵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宝源路780号联东U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6号楼,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 (略) 发展总体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查询《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略) 部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无废气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合理处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且本项目已取得青岛高新区管委行政审批局备案证明(2018-*-48-0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总体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3、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地表水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包装瓶清洗废水、软化水设备排水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均经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值,通过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因而对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甚微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各危险废物均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放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持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清理,防止病菌滋生、疾病的传播。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处理后,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事件(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略)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可知,本项目在采取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本项目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设计,从根本上降低风险受损程度,设立专门的环保安全人员,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以便发生风险事故时,做好救援准备。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环保意识,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程度。
四、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附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具体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 (略)
联系人:孙树文
电话:*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2019年5月

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试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 (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试验室项目,建设地点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宝源路780号联东U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6号楼,主要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的产品检测和化妆品的中试生产(各种原材料混合、分装),年分装润肤类化妆品14t。
政策符合性:
⑴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规定的内容,且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因此,项目符合产业相关政策。
⑵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宝源路780号联东U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6号楼,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 (略) 发展总体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查询《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略) 部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无废气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合理处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且本项目已取得青岛高新区管委行政审批局备案证明(2018-*-48-0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总体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3、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地表水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包装瓶清洗废水、软化水设备排水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均经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值,通过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因而对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甚微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各危险废物均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放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持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清理,防止病菌滋生、疾病的传播。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处理后,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事件(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略)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可知,本项目在采取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本项目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设计,从根本上降低风险受损程度,设立专门的环保安全人员,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以便发生风险事故时,做好救援准备。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环保意识,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程度。
四、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附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具体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 (略)
联系人:孙树文
电话:*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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