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研发与产业化扩建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研发与产业化扩建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苏海 (略) ? |
项目名称? |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研发与产业化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 (略) 京口经济开发区金阳大道13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增加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中子吸收板生产线进行扩容,增加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拥有粉末混合、压制成型、坯料烧结、坯料铸框、坯料锻压、表面处理等工艺流程,购置粉末生产线成套设备、冷等静压机、真空烧结炉、热模锻锻压机、抛丸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4000吨/年生产能力,公司生产中子吸收板产能达5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污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热轧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投料、混料粉尘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文丘里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经布袋+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通过脉冲式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做无组织排放,投料、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边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烧结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金属材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冠城路8号,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日-**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苏海 (略) ? |
项目名称? |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研发与产业化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 (略) 京口经济开发区金阳大道13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增加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中子吸收板生产线进行扩容,增加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拥有粉末混合、压制成型、坯料烧结、坯料铸框、坯料锻压、表面处理等工艺流程,购置粉末生产线成套设备、冷等静压机、真空烧结炉、热模锻锻压机、抛丸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4000吨/年生产能力,公司生产中子吸收板产能达5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污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热轧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投料、混料粉尘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文丘里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经布袋+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通过脉冲式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做无组织排放,投料、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边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烧结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金属材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冠城路8号,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日-**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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