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2-11-1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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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2-11-1815:11

  合发改字〔2022〕391号

  关于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

  “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函》(合交函〔2022〕279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局于**日已以合发改字〔2019〕31号文批复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公路超限检测站及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9号)精神,现经合浦县人民政府同意,原则同意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代码:2206-*-04-01-*),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后的项目业主: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二、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地址:合浦县乌家镇、石湾镇、山口镇、白沙镇。

  三、调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建设无隔离双向两车道检测点3个(乌家丹田不停车检测点、石湾道班不停车检测点、白沙五星不停车检测点),包括: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信息集成传输系统;供配电防雷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调试及路面改造等其他配套设施。

  2.建设有绿化带隔离双向四车道检测点1个(山口河面不停车检测点),包括: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信息集成传输系统;供配电防雷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调试及路面改造等其他配套设施。

  3.建设监控中心项目,包括:监控中心设置在合浦县交通运输局现有的办公室,安装调试计算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供配电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

  四、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61.29万元,所需资金拟由你单位申请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拨款等多渠道方式筹措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有效期为2年。

  接文后,请据此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关于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字〔2019〕31号)同时废止。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合发改字〔2022〕391号

  关于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

  “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函》(合交函〔2022〕279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局于**日已以合发改字〔2019〕31号文批复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公路超限检测站及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9号)精神,现经合浦县人民政府同意,原则同意调整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代码:2206-*-04-01-*),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后的项目业主: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二、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地址:合浦县乌家镇、石湾镇、山口镇、白沙镇。

  三、调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建设无隔离双向两车道检测点3个(乌家丹田不停车检测点、石湾道班不停车检测点、白沙五星不停车检测点),包括: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信息集成传输系统;供配电防雷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调试及路面改造等其他配套设施。

  2.建设有绿化带隔离双向四车道检测点1个(山口河面不停车检测点),包括: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信息集成传输系统;供配电防雷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调试及路面改造等其他配套设施。

  3.建设监控中心项目,包括:监控中心设置在合浦县交通运输局现有的办公室,安装调试计算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供配电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

  四、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61.29万元,所需资金拟由你单位申请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拨款等多渠道方式筹措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有效期为2年。

  接文后,请据此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关于合浦县治理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字〔2019〕31号)同时废止。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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