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经开区长淮卫镇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安徽省蚌埠市经开区长淮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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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经开区长淮卫镇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安徽省蚌埠市经开区长淮卫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略) 经开区长淮卫镇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略) 经开区长淮卫镇*.49
蚌埠 (略) 裴卫萍
17455.180
**
新建
本工程总占地1248.041亩,通过对流转部分土地进行二次平整,日光大棚(有机蔬菜种植)工程1132.55亩,智能温室15亩,其中光照空间占地18.721亩,沟渠道路占地14.236亩。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有机蔬菜种植过程标准化、管理数据化、销售订单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鹌鹑养殖工程流转经开区长淮卫镇土地67.53亩,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淘汰鹌鹑240万羽,商品鹌鹑蛋1.2万吨。
废气有环保措施:
粪便恶臭、饲料粉碎粉尘及有机肥气味采取选用低氮饲料,鹌鹑大棚周边喷洒除臭剂措施后通过生物除臭排放至户外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集中废水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废水收集池厌氧发酵后排放至周围农田肥地,非施肥季节废水收集池储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鹌鹑大棚冲洗废水采取集中废水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废水收集池厌氧发酵后排放至周围农田肥地,非施肥季节废水收集池储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固废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鹌鹑粪便、病死鹌鹑、医疗废弃物、吸尘器粉尘及生活垃圾。鹌鹑粪便收集后运至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病死鹌鹑交由洛阳 (略) 集中处置,吸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医疗废弃物委托专业医疗 (略) 集中处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除了可回用外,定点堆放,注意堆放场地的卫生,做到定期清运。
噪声有环保措施:
生产中的设备运转噪声不可避免。本项目在建设时已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设备噪声不高于85dB(A),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类别标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使设备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项目实施严格按“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园区病虫草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园区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措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闽值以下,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禁止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化学农药,杜绝农药残留的新污染源,保证农药、化肥的残留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略) 经开区长淮卫镇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略) 经开区长淮卫镇*.49
蚌埠 (略) 裴卫萍
17455.180
**
新建
本工程总占地1248.041亩,通过对流转部分土地进行二次平整,日光大棚(有机蔬菜种植)工程1132.55亩,智能温室15亩,其中光照空间占地18.721亩,沟渠道路占地14.236亩。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有机蔬菜种植过程标准化、管理数据化、销售订单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鹌鹑养殖工程流转经开区长淮卫镇土地67.53亩,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淘汰鹌鹑240万羽,商品鹌鹑蛋1.2万吨。
废气有环保措施:
粪便恶臭、饲料粉碎粉尘及有机肥气味采取选用低氮饲料,鹌鹑大棚周边喷洒除臭剂措施后通过生物除臭排放至户外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集中废水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废水收集池厌氧发酵后排放至周围农田肥地,非施肥季节废水收集池储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鹌鹑大棚冲洗废水采取集中废水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废水收集池厌氧发酵后排放至周围农田肥地,非施肥季节废水收集池储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固废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鹌鹑粪便、病死鹌鹑、医疗废弃物、吸尘器粉尘及生活垃圾。鹌鹑粪便收集后运至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病死鹌鹑交由洛阳 (略) 集中处置,吸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医疗废弃物委托专业医疗 (略) 集中处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除了可回用外,定点堆放,注意堆放场地的卫生,做到定期清运。
噪声有环保措施:
生产中的设备运转噪声不可避免。本项目在建设时已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设备噪声不高于85dB(A),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类别标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使设备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项目实施严格按“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园区病虫草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园区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措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闽值以下,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禁止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化学农药,杜绝农药残留的新污染源,保证农药、化肥的残留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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