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因永兴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的需要,上一轮《永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不适应园区的发展,园区在定位、产业、用地、设施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需求。介于此,对原控规内便江片区进行修改调整。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修改调整:规划调整后的范围为西至龙王岭路,南至郴永大道,东至银都大道以东,北至龙山湖大街以北。园区远景规划总面积为259.97公顷,其中包含18年核准主城区142.25公顷,园区发展方向区面积47.87公顷,发展方向区备选区面积56.74公顷,远景新增用地面积13.11公顷。
2、路网修改调整:调整后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主干路网体系,三横为龙山湖大街、晶讯大道-龙溪大道、碧塘大道;四纵为龙王岭路、永安路、永兴大道和银都大道。区内次干路包含碧园大街和华创路。
3、用地修改调整: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用地主要包括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工业用地结合现状企业布局分为一类和二类工业用地,取消了原控规物流仓储用地,将商业和居住按照实际情况和城镇发展需求调整至园区东侧。
4、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修改调整:根据实际需求对各项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进行了重新测算,并结合现状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对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包括落实现状已建成的污水厂,位于规划区东南,本次规划将其调出用地范围。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经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22年第3次会,会议原则上同意,现将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村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日--**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公示
项目地块周边
2、媒体公示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永兴县人民政府网
2、传真可发至0735-*,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规划咨询电话
0735-*
五、公示资料
1、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22年第3次会会议纪要
2、调整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调整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调整修改后功能结构图
5、调整修改后综合交通规划图
因永兴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的需要,上一轮《永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不适应园区的发展,园区在定位、产业、用地、设施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需求。介于此,对原控规内便江片区进行修改调整。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修改调整:规划调整后的范围为西至龙王岭路,南至郴永大道,东至银都大道以东,北至龙山湖大街以北。园区远景规划总面积为259.97公顷,其中包含18年核准主城区142.25公顷,园区发展方向区面积47.87公顷,发展方向区备选区面积56.74公顷,远景新增用地面积13.11公顷。
2、路网修改调整:调整后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主干路网体系,三横为龙山湖大街、晶讯大道-龙溪大道、碧塘大道;四纵为龙王岭路、永安路、永兴大道和银都大道。区内次干路包含碧园大街和华创路。
3、用地修改调整: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用地主要包括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工业用地结合现状企业布局分为一类和二类工业用地,取消了原控规物流仓储用地,将商业和居住按照实际情况和城镇发展需求调整至园区东侧。
4、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修改调整:根据实际需求对各项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进行了重新测算,并结合现状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对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包括落实现状已建成的污水厂,位于规划区东南,本次规划将其调出用地范围。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经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22年第3次会,会议原则上同意,现将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村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日--**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公示
项目地块周边
2、媒体公示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永兴县人民政府网
2、传真可发至0735-*,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规划咨询电话
0735-*
五、公示资料
1、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22年第3次会会议纪要
2、调整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调整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调整修改后功能结构图
5、调整修改后综合交通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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